打到骨折⋯高雄男嬰營養不良體無完膚 狠心父母遭判刑
高雄市一名才出生4個月大的男嬰在家中遭到親生父母蔡姓夫妻檔凌虐,不僅長期不餵奶導致男嬰發育遲緩,蔡父更因嫌男嬰吵鬧,把男嬰打到十一肋骨骨折,男嬰直到打預防針才被醫護發現全身都是傷而通報,不僅腦出血、頭蓋骨骨折,連臉頰、額頭都是瘀青,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妨害幼童發育等罪對父母判刑。
法官調查,這名蔡姓男嬰去年9月才剛出生就沒有妥善被照顧,長期未正常供食餵奶,導致男嬰長期處於飢餓狀態導致營養不良,生長明顯遲滯,出生半年體重才增加不到1公斤,體重僅約3.7公斤,比同齡嬰兒明顯還要瘦弱。
可是男嬰的父母不僅讓男嬰營養不良,甚至平時也疏於照顧,一次蔡父載蔡母及男嬰外出買外食時,竟直接把滾燙的熱湯掛在男嬰安全座椅前方,導致男嬰被燙傷。今年1月蔡父甚至因為不滿男嬰哭鬧,竟徒手捶男嬰胸口,造成男嬰左側第十一肋骨骨折。
今年2月初,蔡姓夫妻檔入睡後不管男嬰,造成男嬰從半公尺高的床上直接摔下,不僅左側頂部蜘蛛網膜下腔慢性出血、左側頂骨骨折,還因此導致左側額頭及臉頰瘀青。
男嬰直到由蔡母在社工陪同下打預防針時,被發現男嬰體重明顯過輕,轉診至高醫大急診,被醫護赫然發現男嬰全身都是傷,不但營養不良、解黑便,就連額頭及下巴瘀傷、左腳都有陳舊性燙傷。
法官查出,雖然蔡母沒有工作在家中帶孩子,男嬰還有一個姐姐,但蔡母平時會經營網拍,每月收入約1萬元,而蔡父更經營娃娃機每月收到達7、8萬元,男嬰家中經濟小康,但卻因長期未按時餵奶導致男嬰營養不良,還被毆打導致全身傷,法官痛斥男嬰父母手段極其殘忍,違反身為父母的基本責任。
法官認為,2人長時間凌虐男嬰,已妨害男嬰身體自然發育並影響身心發展,其中蔡父過失傷害遭判刑8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但妨害幼童發育、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遭判刑2年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蔡母犯妨害幼童發育判刑1年6個月,過失傷害部分則被判刑8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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