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聯合執行中心副執行長陳慧玲涉詐議員助理費 今貪汙起訴
行政院南部聯合執行中心前副執行長陳慧玲擔任澎湖縣議員期間,與丈夫蔡燈財涉嫌利用親屬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費645萬餘元,經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調查,澎湖地檢署今日偵結提起公訴,並將在押的陳、蔡2名被告一併移審法院。
檢方指出,陳慧玲2014年起擔任澎湖縣第18與19屆議員,疑因丈夫財務困難,自2014年起至2022年間安排許姓、陳姓、洪姓等人掛名議會助理,向澎湖縣議會申報助理費與年節慰勞金,補助費用匯入自己的人頭帳戶後,再丈夫提領或轉用,繳交信用卡費、電信費、稅金、網購、旅費及孝親費等用途,累計共詐得645萬1234元。
澎湖地檢署經偵查,陳慧玲夫妻等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第17條及「刑法」第37條第2項,建請法院宣告褫奪公權。
檢方另聲請沒收該筆犯罪所得及價額,強調議員助理費本為協助議員問政、提高議事品質所設,陳慧玲長期擔任地方民代,理應自律守法,反以虛報方式謀取私利,影響公部門財務信賴及選民期待,所為應予譴責。
但考量陳慧玲夫妻在偵查中均坦承不法,並願繳回全部不法所得,犯後態度良好,檢方亦請求法院斟酌量刑。至許姓等人為人頭助理,係出於親情協助,無實際獲利,建請酌處適當刑度。
南部聯合執行中心前副執行長陳慧玲和丈夫蔡燈財因涉貪汙案,上月11日被澎湖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陳慧玲、蔡燈財不服提起抗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地院羈押有理,駁回兩人抗告。
陳慧玲曾任澎湖縣議員,也曾獲民進黨提名不分區立委,但未當選,2023年接任行政院南部服務中心副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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