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8口因精神病領6500萬 住院還去麥當勞、唱歌…被控詐欺無罪確定
花蓮張姓原住民家族8人被控佯裝罹患精神疾病,長期在花蓮、雙北市等醫療院所住院治療,10年來向台灣人壽等8家公司詐領5500多萬元保險理賠,另詐取938萬多元的健保住院給付,台北地方法院2023年4月18日判8人無罪。檢方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判仍在世的7人無罪確定。
本案源於張姓家庭主婦長期沒工作,缺錢花用,被指從2008年10月9日、44歲時,首次到花蓮慈濟醫院看診,向醫師主訴她持續憂鬱、缺乏動力、焦慮、失眠、有自殺念頭等狀況,醫師診斷她為情感性精神病,為避免她自殺,安排24小時住院。不過住院期間,張婦幾乎每天都由哥哥或兄嫂、朋友協助向醫院請假帶她外出,去吃麥當勞、洗頭、幫母親慶生、喝酒,或去鯉魚潭遊玩、唱卡拉OK、返家,檢察官認為她社交根本沒有受影響。
張婦住了18天後,向中國人壽、台灣人壽申請理賠,她事後又上門,醫院拒絕,她卻以額頭撞牆。張婦改前往台北榮民總醫院鳳林分院等其他院所看精神科,也獲理賠。張婦將領取保險金的方法告訴7名家人。
張婦與女兒、陳姓丈夫(今年1月死亡,高院判公訴不受理)、二姊與二姊夫、三姊與三姊夫,以及小姨子分別向多家壽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只要張婦等8人經醫師診斷疾病或傷害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保險公司即須依住院日數給付每日住院保險金。
台北地檢署指控,這8人為向保險公司詐領保險金,分別至各大醫院精神科門診,向看診醫師主訴各精神疾病症狀,使得各看診醫師誤判,安排他們住院治療,並使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負擔住院醫療費用,事後再檢具相關診斷證明書及住院證明文件,以罹患精神疾病經住院治療為由,向各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給付。
檢方表示,保險公司人員上當,導致部分保險公司誤給付保險金,張婦等8人涉犯詐欺取財罪既遂、未遂罪嫌。
高院認為,張婦等人是經過主治醫師診斷後,認為有住院需求而安排住院觀察、治療或復健,難以認定各醫師都因他們施用詐術而陷於錯誤。
高院再依檢察官聲請,將被告的病歷資料先後送請亞東紀念醫院、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鑑定他們住院有無裝病、誇大病情,以及有無住院必要性,結果都函復「拒絕鑑定」。高院認為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的主治醫師、醫療團隊都是受詐騙而安排住院觀察、治療或復健,不構成檢察官所指的詐欺犯行。
高院認為檢察官上訴請求改判有罪無理,因此駁回,本件不得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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