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當街19刀奪女友命 今出庭改口「沒想殺人」
蔡姓女子與宿姓男子曾交往,另婚後又復合宿男,宿去年底不滿蔡提分手,在北市內湖當街持刀猛刺蔡19刀後自殘,遭路人制伏送辦,蔡女送醫不治。士林地檢署偵結依殺人罪嫌起訴宿男,士林地方法院今首開庭準備,宿起初坦承殺人犯行,又改口「沒想殺人」,僅認傷害致死犯行。
起訴指出,52歲宿男與48歲蔡女曾是情侶,蔡女後來另結婚生子,宿、蔡2人2022年7月重新取得聯繫,恢復交往;2人復合後常因細故爭吵,宿多次毆打蔡成傷,也曾在LINE通訊時威脅對蔡不利。
宿男去年11月25日上午到蔡女位於內湖區的上班處,約出蔡女閒聊,2人發生爭執,宿持彈簧刀猛刺蔡數刀,又持刀自殘左胸1刀,蔡胸、腹、背部中刀,驚叫求助,路人聞聲合力制止宿男,員警獲報到場依現行犯逮人,蔡被送往三軍總醫院急救,因身中19刀、大量出血等,當晚6時57分傷重不治。
蔡女吳姓丈夫及子女事後提告,宿遭收押,檢方認定宿男涉犯殺人罪,今年3月偵結起訴,案件移審時,宿男向法官還原衝突經過,指蔡女認為孩子年紀尚小,要暫時與宿男分手,「要我等10年、等孩子長大再交往,是不是在講瘋話?」,法官考量宿男無固定居所等情,認仍有羈押必要,裁定續押。
士院今首開庭準備,宿男原本坦承檢方所指的殺人犯行,後又哽咽說明,他和蔡女交往期間都是蔡女主動聯繫見面,蔡偶爾會到他工作處找他閒聊,案發時又鬧分手,他自認被操弄感情,「覺得她混帳、欺人太甚」,帶刀去找蔡女只是要「亂她一下」而已,從沒想殺人。
宿男說,蔡女挑食,他會到超商買草莓優酪乳給蔡女,「因為她特別愛喝」,案發時蔡女提分手又一直哭,他還幫她擦眼淚,但蔡女一直責難,「我真的是被唸到理智線崩掉」,遂從正面持刀攻擊蔡女,看著蔡說「對不起我錯了」並倒地時,又突然意識到「自己怎麼把人弄成這樣」、「今天的本意不是這樣」。
「人們說我案發後冷血抽菸,我不是冷血,是準備了結自己,只是後來刀被人打掉了」宿男說,自己無意殺人,指蔡女辦公室內,加上蔡女只有2個人,「我若要殺人,直接進去殺就好了」,並解釋「我以為殺人罪是結果論,但實際上我沒有想要殺死蔡女的意思」,最後僅坦承傷害致死罪犯行。法官重複確認宿男供述後諭知,9月24日上午10時30分續行準備程序,被告還押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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