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位不算殯葬設施 新北議員憂鶯歌5萬牌位樓事件再起

「新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已送入議會法規會審議,但議員蘇泓欽認為應該也要針對營業的牌位樓加以管制。圖為2年前鶯歌違規牌位樓稽查畫面。圖/蘇泓欽提供
「新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已送入議會法規會審議,但議員蘇泓欽認為應該也要針對營業的牌位樓加以管制。圖為2年前鶯歌違規牌位樓稽查畫面。圖/蘇泓欽提供

新北市民政局日前將「新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草案送新北市議會審議,希望強化殯葬設施、殯葬服務業及殯葬行為,但「牌位」不算殯葬設施,市議員蘇泓欽憂鶯歌民宅私設牌位對外廣告營業事件可能再起,急籲補破網。新北市民政局表示,內政部函示牌位非殯葬設施,對議員建議將會同法制單位研議可行性。

鶯歌一處民宅2022年傳出有業者刊登廣告稱要設置5萬個牌位,引發地方恐慌,但牌位不屬於殯葬設施管理項目,根本無法可管,在蘇泓欽奔走與地方政府稽查下,發現民宅部分樓層屬違建,派出拆除大隊進場拆除違建,事件才終於落幕。

新北過去管理殯葬設施多以中央「殯葬管理條例」為法源,為強化殯葬設施管理,新北市去年11月提出「新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包括公立公墓使用年限為7年、公立納骨塔骨灰(骸)櫃位及牌位使用年限為50年;另也規範公告路段,使用法器、樂器、相類器具或擴音設備製造聲響致妨害公眾安寧,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還可以禁止業者使用殯葬設施1年以下。案件經過市政會議通過,送新北市議會審議。

不過市議員蘇泓欽發現,新北市好不容易送出自治條例,規範的殯葬設施範圍卻不包含「牌位」,他能理解一般民眾家裡都會設牌位祭祀祖先,要認定為殯葬設施確實有其困難也可能引民怨,但先前發生在鶯歌的民宅,卻是對外廣告要設立5萬牌位,後續可能帶來的噪音、交通癱瘓,竟然仍無法可管。

蘇泓欽說,幸好在聯合稽查下,發現該建築有部分違建,工務局拆除大隊進場拆除,才成功阻擋這件事。

蘇泓欽認為,對有營業行為的設立牌位,應立法管理,如透過經發局針對營業行為管制,若真的沒辦法,至少也要有相關交通維持措施,否則一到民俗節日,不要說5萬牌位的家庭湧入,只要一千輛車子進到住宅區,就會癱瘓地方交通,後果不堪設想。

蘇泓欽認為,因母法規範不足,地方才需要設置自治條例,但條例卻仍然有這個漏洞,希望接下來在法規會審議過程,民政局應該再行補足缺漏,以免成為無用法條。

民政局表示,過去依據內政部函示,只有在公墓、殯儀館、禮廳、火化場、骨灰(骸)存放設施等殯葬設施,經設置、擴充、增建、改建而納入牌位存放區,方視為殯葬設施。對於議員建議將「牌位樓」納入殯葬設施管理機制,民政局將會同法制單位研議可行性。

新北 殯葬設施 蘇泓欽

延伸閱讀

首屆「健康永續獎」 新北5醫院獲16大獎、勇冠六都

家屬難接受…鄰長離世遭以「未執行交辦事項」解聘 新北民政局致歉

新北市長侯友宜疾呼板殯沒法再等 議員盼更細膩及完整規畫再做

新北藍綠罷免遍地開花 藍綠地方黨部正面看待

相關新聞

【即時短評】板殯說明會砲聲隆隆 多元聲音不代表能無限上綱

板橋殯儀館議題持續延燒,本月15、18及今晚連辦3場地方說明會,接連遭到抗議民眾干擾,甚至演變成鬧劇。會議現場部分民眾情...

櫻花已開3成!春節有望全盛開 淡水天元宮夜櫻今點燈

2025花見櫻花季開跑,淡水天元宮櫻花已開3成。新北副市長劉和然今為夜櫻點燈,即日起至2月2日止,民眾可免費租借攝影道具...

新北板殯說明會辦在5樓 長者爬樓梯超累怨「場所不對」

新北市民政局今舉辦第3場板橋殯儀館優化說明會,改道文德國小五樓的活動中心,且指引方向以樓梯為主,許多居民因此原打算在大廳...

新北市府發人事命令 遠見天下品牌長擔任客家局長

新北市府今下午發布人事調整,城鄉局長黃國峰、觀旅局長楊宗珉及地政局長汪禮國等3位局長,明日起兼任參事及顧問職務。客家局長...

淡水無極天元宮「花現.櫻花祭」登場 周邊將交管

新北市淡水無極天元宮一年一度的櫻花祭,即日起至2月2日舉行,警方規畫多項交通管制疏導措施,呼籲民眾配合,並請盡量利用大眾...

推行首本「道路設計手冊」 北市議員支持:用路不能偏廢

台北市府推出全國首本「台北市道路設計手冊」,內容以圖文並茂去解析道路法規指引。台北市議員贊成手冊的推行,未來也會支持增修...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