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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三峽流浪犬…新北動保員意外破獲居民獵捕山豬

新北市動保處近日獲報,三峽區山上有不少流浪狗,派員前往巡視,卻意外發現某一住戶中有怪聲,經查發現豬寮中是飼養野生山豬,還發現山豬吊、捕獸器械及穿山甲鱗片等大量野生動物骸骨。該住戶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高可罰30萬元。
在山上務農的住戶A先生表示,山區流浪狗都已在此生活多年,皆有附近住戶或登山民眾在餵養。但動保員在查訪過程中,住家後方頻繁傳出鐵盆撞擊聲響,引起動保員注意。
動保員發現在儲藏農具器械處,瞄到疑似山豬吊捕獸器械,馬上通報三峽區派出所前來協助,待警察到場,直接詢問A先生持有山豬吊作何用途及來源,A先生表示,為友人暫放,但對友人資訊卻交代不清、不願詳細說明,在持續追問之下,A先生才表示有飼養豬隻,也是友人寄養,不願再配合說明。
後續動保員與員警立即查看住家後方意外發現,其搭建一間小豬舍,除了在前方儲藏室發現大量山豬吊捕獸器械,後方豬舍內還存放穿山甲鱗片等大量野生動物骸骨,以及飼養野生山豬共10隻及1隻白鼻心,另發現到部分山豬有缺腳情形,疑是被陷阱捕捉所傷,不只如此,現場尚有大量待查明野生動物骸骨、脫毛機、大爐灶等,A先生涉有捕獵野生動物且宰殺等行為。
動保處指出,野保法第19條規定,不得以陷阱、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獵捕一般野生動物,違者可罰6萬元至30萬元,若是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可處6個月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20萬元至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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