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抗議 苗栗公部門光電場喊卡
政府力推綠電,各地光電板設置衍生爭議多。苗栗縣政府在高鐵苗栗特區北勢溪親水廊道的光電標租案,因地方抗爭影響景觀喊卡,成為苗栗公部門場域光電申設案遭退場首例,業者已槓上縣府,提起行政訴訟。
桃園則在前市長鄭文燦時期推動的千塘之鄉埤塘光電綠能計畫,同因景觀與生態影響疑慮,2019年喊卡,至於順利完成的8口光電埤塘,地方仍憂心有汙染疑慮。
近年縣市推動公有太陽能光電案場多為屋頂型光電板,桃竹苗地區以機關、學校建物屋頂為主要標租標的,桃園市也利用停車場、公墓推動。新竹縣產發處長陳偉志認為,光電不是穩定的能源,竹縣早規定農地、水域等不開放光電案場進駐。
苗縣府利用公部門場域建置光電案屢傳爭議,北勢溪親水廊道原訂在長1.5公里、寬3公尺堤防道路設光電板棚架,居民抗議可能影響自然景觀,通霄養殖專區漁電共生案與造橋龍昇大潭、明德水庫計畫申設光電案也受關注。僅後龍水尾滯洪池光電案順利完成,縣府每年收益千萬元。
縣府水利處指出,考量民意,取消建置北勢溪親水廊道光電場,但因和廠商協調無共識,進入行政訴訟中。據了解,通霄鎮公所推動的通霄海水浴場光電案,也曾因破壞景觀遭反對,甚至爆發公務員收賄醜聞,最後恐也要靠行政訴訟「解套」。
苗縣府工商發展處公用事業科長邱耀加說,審核光電申設案,只要合法範圍內的建物及設備、附屬設施,且不違反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即核准相關容量。縣府坦言,光電申請案件流程,目前無統籌規範平台,除非有狀況才啟動橫向聯繫討論,尚無退場規範。
桃園市目前農田水利署桃園、石門管理處所轄8口「光電埤塘」持續發電,發電量總計2.69萬瓩,電力回售台電。
市議員周玉琴說,地方曾傳出光電埤塘養魚畸形,尤其繞37B號埤塘灌溉用,農民擔心清洗光電板影響水質與稻作,建議發電獲利應回饋,市議員陳睿生也反映發電收益無回饋,並憂心光電板影響清淤。
對此,農水署桃園管理處回應,水利埤塘推動光電計畫時,就擔心業者清洗太陽能板上的鳥類糞便會汙染埤塘水質、影響農灌,要求業者不能使用化學藥水清洗,要利用高壓噴水清洗需事先報備。另光電埤塘租金收入1年1千多萬元用於水利工程、整修圳路等,也是回饋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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