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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2.0 桃5.5萬戶錯失自住稅率
房屋稅差別稅率2.0今年上路,若要取得自住稅率,須在3月底前設籍,桃園市地稅局統計,有5.5萬戶未遷戶籍。多名民代昨在議會質詢關切,要求維護民眾權益,地稅局長姚世昌說,已向中央反映,但未完成遷戶的屋主仍可將房子出租,符合相關資格也能節稅。
依據房屋稅差別稅率新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3戶以內房屋,須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才能適用自住用稅率1.2%。桃園地方稅務局從去年8、9月起,至今年2月兩度寄出輔導通知書,共發出23萬多件,至3月底遷籍截止日,約61%、18萬戶完成遷戶籍。
不過仍有5.5萬人未能遷戶籍,無法享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桃園市地方稅務局昨赴議會工作報告,包含藍、綠、無黨籍議員都要求市府要向中央反映,維護納稅人權益,議員錢龍也說,不少擁有2戶以上的納稅人,因為不了解新規定及未注意,無法在期限內遷戶籍,要求市府設法補救。
姚世昌說,桃園約61%符合資格者完成遷戶籍,在全國算高,針對尚未遷戶籍等權益問題,桃園市和多個縣市都已向中央反映;房屋稅2.0訂5月開徵,研判會放寬未遷戶籍者至少5月可以再申請遷戶籍,但仍待財政部明天在新北市開全國記者會宣布與相關配套說明為準。
姚世昌也說明,地稅局昨天起寄發房屋稅的繳稅通知,建議5萬多戶還沒遷戶籍的屋主可以等中央最新的決議。他也強調,中央實施房屋稅2.0的用意就是希望釋出和增加空屋使用率,不能完成遷戶的屋主可以出租,只要達到財政部相關的標準,或參加政府社宅包租代管,一樣可以節稅。
另,桃園原估計如果全部完成遷戶,有約9千萬元稅損,但目前統計,稅收反而增加,房屋稅2.0連同地價稅等相關稅收,預估替桃園市增加超過10億元的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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