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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爆第3周…持有新光三越禮券怎麼辦?業者說話了

新光三越氣爆案第3周,持有新光三越禮券的消費者很擔心權益受影響,新光三越下午針對台中中港店消費者權益保障說明表示,禮券與商品禮券,全台均可使用且無使用期限,今年2月到期的電子贈品禮券,使用期限延長至今年12月31日。
新光三越公關協理張家齊說明,新光三越秉持以「人」為核心的精神,保障消費者權益,台中中港店各項禮券使用期限如下,新光三越所發行的現金禮券與商品禮券並無使用期限,且於全台分店皆可使用;台中中港店原定在2月底到期的電子贈品禮券,使用期限將展延至今年的12月31日止。
另外,台中新光影城針對票券發售日期為2024年2月1日之後的團體優惠券,優惠有效期限(即售出日起算一年內)將再自動展延一年,讓消費者能有更充裕的使用時間。消費者如有相關問題,請撥打「台中店意外事件受害人專線 0800-008-011」,將由專人提供即時且適切的協助,確保每位來電者都能獲得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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