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殯葬管理自治條例修改二讀通過 私設靈堂亂象難解

台中崇德殯儀館周遭有許多非法私人靈堂,居民反映干擾生活,議員提案修改殯葬管理自治條例,放寬條件促使私人靈堂合法化,今天市議會二讀通過。市府表示,尊重議會提案,不過從實務來看,放寬合法條件恐難解決亂象,相信崇德殯儀館改建完成會有較大改善。
崇德殯儀館是台中市區最重要的殯儀館,設有18間禮廳,由於數量不足,不少喪家無禮廳可用,會館業者便在殯儀館周遭開設私人禮廳、靈堂,依照現行法規,這些禮廳靈堂都屬非法,市府無法納管,數量氾濫,附近居民抱怨大量禮廳靈堂干擾生活。
國民黨籍議員陳政顯、張瀞分、吳瓊華、張廖乃綸等人在法規委員會提案,修改台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單獨設置禮廳及靈堂不得小於1公頃,但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殯葬專用區、殯儀館周界起算範圍500公尺內,不得小於1000平方公尺」。
台中市議會今天開議案二讀會,部分議員反對此案,國民黨籍議員陳文政表示,殯儀館周邊土地飽和,超過1000平方公尺的土地就一兩塊,這個法案是要圖利個別地主?同黨議員劉士州認為,市府馬上就要改建崇德殯儀館,何必急於一時,應該等改建完成再思考修法較合理。
陳政顯表示,提案的用意是希望盡量讓殯儀館周為禮廳靈堂合法化,事實上都市計畫法的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中,已規範商業區可以單獨設置禮廳靈堂,但民政局怠惰,不讓鄰近的商業區設置,加上殯儀館量能不足,才導致氾濫亂象;修法既是要讓私設禮廳靈堂方便納管,也讓都市計畫法與殯葬自治條例一致,說圖利是誤導視聽。
國民黨籍議員李中說,目前的崇德殯儀館無法符合市民需求,才讓周邊出現許多不合法的殯葬設施,這個產業已經形成,市府既然不好處理,就由議會修法,讓有意合法的經營者有合法管道,否則所有人都不合法,豈不是踐踏法律?看到社會上有需求,能不解決嗎?
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據她了解,六都中其他五都都沒有放寬,因為都會地區民眾對生活品質有較高要求,市府也主張維持現狀,既然是議會提案,市府只能尊重。議長張清照宣布,此次修法照案通過,但市府要加強溝通,滿足市民對殯葬設施的需要。
民政局長吳世瑋指出,這次修法雖然沒有法律疑義,想以此解決崇德殯儀館周遭私設靈堂的問題,恐怕不太實際,市府還是會依照過去慣例,私設禮廳靈堂只要不從事「殮、殯、祭、奠」等明確儀式,就不開罰;崇德殯儀館改建工程明年開工,相信完工後能大幅增加量能,改善非法殯葬設施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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