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抽驗149件春節應景食品 3業者7件標示不合格
本月底即將迎來新春佳節,市面上已陸續推出各式應景食品及年菜,南市府衛生局近期啟動春節複合式專案,針對應景食品製造業、年貨大街、賣場超市等業者、產品進行稽查抽驗,共抽查149件食品標示,其中,3業者共有7件產品標示不符規定,均已依法開罰。
衛生局表示,去年11月起會同市府消保官展開春節稽查專案,前往5家食品製造業,20家食品販賣業、7家宴席及一般餐廳,針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保險、定型化契約等項目進行查核。
其中,學甲區1家肉類加工廠因未設置衛生管理人員,不符規定,且其「古早味豬肉絲」、「杏仁芝麻脆肉紙」產品內容物未如實標示,加上未標示「芝麻」過敏原醒語、營養標示字體等不符合規定,分別開罰3萬元及5萬元。
此外,衛生局針對各類生鮮蔬果、年菜、禽畜水產品、醃漬蔬菜、堅果類、年糕、蘿蔔糕等米製品、糖漬鹽漬果實、豆製品及食用菇類等食品進行抽驗,共抽驗111件,檢測項目涵蓋農藥殘留、食品微生物、動物用藥、防腐劑、殺菌劑、漂白劑、著色劑及重金屬等,結果皆合格。
衛生局指出,此次專案也抽查149件食品標示,其中有3家業者共計7件標示不符規定,包含仁德一間烘焙坊的「蝴蝶酥禮盒」、「夏威夷豆塔」,因產品過敏原標示未如實標示,且內容物未展開,開罰5萬元。
另外,南區一間食品業者的「蝦米彎菓蝦餅(甘梅風味)」、「蝦米彎菓蝦餅(黑胡椒)」及原味DIY材料包,負責廠商未如實標示,且內容物未由多至寡排列,依法開罰6萬元。
衛生局提醒,民眾在選購春節應景食品時,應選擇包裝與標示完整產品,避免購買顏色過於鮮豔的食品,另外,享用年節美食時,務必注意防治食品中毒5要原則,「要洗手、要新鮮、要生熟食分開、要澈底加熱、要注意保存溫度」,才能食的安心、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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