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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上千面選舉看板僅40件合法 陳其邁:議會同意就拆

高雄市區競選廣告林立,有意參選2026年選舉者高掛看板,亂象叢生,藍營議員批陳其邁放任選舉看板滿天飛,陳其邁坦言「很少有合法看板」,議員要求簡化申請流程,輔導合法化。陳其邁說,違法看板藍綠都有,議會若作出決議,會依法拆除。
高雄明年改選市長、議員、里長,民進黨將辦黨內初選,除市長參選人外,許多議員選區的選戰提早開打,不少有意參選人高掛形象看板。
議員白喬茵昨在議會批陳其邁放任選舉看板滿天飛,分屬環保局或建管處管理,權責混亂。
「選舉時廣告看板至少上千面,但合法申請件數約僅40件!」白喬茵說,設看板須取得所有權人同意、丈量高度、申請雜項執照、輸出圖說等程序,程序繁複不易達成,還要收取證費200元至2千元不等,以及審查費6千元,參選人也無所適從。
白喬茵建議,可以參考北市,修改高雄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研擬非競選期間不能掛,並將廣告物張貼的硬體設施、廣告物的內容分開審查,簡化更換廣告布面流程,才能吸引大眾願意合法申請,減少非法廣告物數量。
陳其邁回應,政治人物的看板屬政治性言論,市府對政治人物的廣告物一向較寬容,若要加嚴標準,只要議會同意,一定會用統一標準處理。
建管處說明,競選廣告申請流程須依照招牌廣告及樹立廣告管理辦法,訂有一定規模以下免申請雜項執照,但需要檢附申請書、設計圖說、設置處所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證明文件、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另涉及張貼廣告、插設懸掛廣告、遊動廣告,由環保局或交通局依其規定審查許可。
此外,建管處未掌握競選看板申請數量,但若影響公共安全會強制拆除,維護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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