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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藝人轉發「必歸」貼文…陸委會追查是否擁陸身分證:歌誦大陸就別巴著台灣

日前多名台灣藝人在微博轉發央視「台灣必歸」貼文,附和大陸外長王毅「中國台灣省」說法,陸委會繼先前揚言將依照兩岸條例查處是否有與中共黨政軍合作,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最新表示,還將查處藝人是否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件,強調「要歌誦中國就不要巴著台灣身分」,若有就會立刻幫藝人轉移身分。
針對台灣藝人轉發央視貼文,邱垂正近日接受媒體專訪表示,主管機關文化部將進行行政調查,檢視藝人與中共黨政軍有無合作行為,只要有政治性主張,將涉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之1。會請藝人或所屬演藝公司、經紀人說明,為何要與中共合作。
邱垂正並指,這些藝人大多住在大陸,可能申領大陸身分證件,內政部等單位將調查入出境資料追查。他強硬表示,這些藝人要歌誦中國,就不要巴著台灣身分;若查到有大陸身分,政府就會立刻轉移身分,不會再讓他們藉台灣身分混淆視聽或對台統戰。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13日曾坦言,兩岸條例第33條之1規定中的「合作行為」確實有一些「不確定性」,但他承諾會儘量弄到「在可確定的地方儘量確定」。對於政府祭出給藝人的規範與懲罰,梁文傑還稱,「有時候懲罰的規定並不一定是懲罰,而是支持」,表示這可以提供台灣藝人拒絕配合對岸的空間跟理由。
另外,針對國人申領大陸身分證件,邱垂正表示,陸委會先前已發文給觀光署,觀光署依據「發展觀光條例」及「旅行業管理規則」,已發函全國旅遊業者,要求公司行號不得代辦大陸身分證件,否則會依兩岸條例第33條之1、34條的涉及合作行為、廣告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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