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補件期太短 陸委會:滾動檢討

移民署要求約一點二萬名在台定居的原陸籍人士補件「喪失原籍證明」。移民青年倡議陣線昨天說,三個月的補件期限非常不合理,應至少延長為一至二年,並提供救濟管道、公布可替代的文件清單。陸委會昨回應表示,對於狀況特殊想要延期者,正收集各種案例,滾動檢討。
內政部移民署清查獲准在台定居陸配約十四萬多人,部分當事人未繳回喪失原籍證明,被要求三個月內補件,否則將撤銷定居證,通知戶政事務所撤銷戶籍登記。
中央社報導,台灣移民青年倡議陣線(移青陣)理事長劉千萍、常務理事劉俊良、李依靜,昨在立法院舉行「給我時光機,找到媽媽的除籍證明」記者會。
李依靜說,此事影響直接而深遠,許多收到通知書的人打不進去移民署的諮詢電話,且行政流程繁瑣,還被不同單位踢皮球。疫情後兩岸直飛航班大減,光是要回到中國大陸戶籍地就要經多次轉機,買機票對一般家庭也是很大負擔。而不同省分對於除籍公文的處理方式不同,三個月期限非常不合理。補件時間應至少延長為一年到二年,涵蓋到寒暑假、節日。此外,政府應公布可替代的文件清單,說明有哪些文件具同等效力。
劉千萍表示,移青陣整理出除籍地圖,是讓面對三個月期限的家庭可快速釐清下一步可往哪走,但這不該由學生團體來補救,建議陸委會、移民署將配套措施傳達給收到通知單的家庭。
移青陣提出五項訴求,包括建立清楚、可追蹤的申訴與行政救濟管道;公布具同等效力的佐證文件清單;合理調整補件期限,反映實際跨境辦理時程;提供行政資源支持;正視移民家庭的情感創傷,建構長期支持系統。
陸委會回應,目前已有很多人回去(大陸)申請,對於狀況特殊想要延期的人,正在收集各種案例,滾動檢討。陸委會此前提出四種情況可以具結方式替代,包含赴陸有安全疑慮;重大傷病或行動不便;過去十年沒有去過大陸,及部分台商在陸所生子女,若主張從未在陸設籍,經確認後可用具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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