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駐港國安公署與香港國安處首次聯合執法
北京中央駐港國安公署與香港國安處昨天首次在港聯合執法,調查一起國安案件,案件涉及6人及一個組織,當局至今沒有公布太多詳情。
警務處昨晚公布,北京中央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國安公署)與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是根據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就一宗涉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案件採取聯合行動。
據公布,這起案件涉及6人及一個組織,他們涉嫌於2020年11月至2024年6月期間干犯香港國安法第29條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公布表示,經國安公署署長批准,國安公署根據「維護國家安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規例」,要求國安處協助和配合,包括為國安公署對涉案人士進行約談作出安排。
國安處在這次調查中獲得法庭手令,搜查6名涉案人士的住所,以及涉案組織位於葵涌區的商業大廈辦公室,行動中檢取了包括銀行文件及器材等證物作進一步調查。
此外,國安處對涉案人士進行會面,並按照法庭發出的通知書,要求涉案人士交出所有旅行證件。
公布表示,案件仍在調查當中,國安處會繼續依法為國安公署提供協助和配合。
香港國安法規定,如果案件涉及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管轄有困難,又或者國安面臨重大現實威脅情況等,經港府或國安公署提出並報北京中央批准,公署可對香港國安法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
這也是國安公署首次介入調查在香港發生的國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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