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機上1袋堅果 海航空姐被開除 「判罰合理嗎」掀議

近日傳出海南航空空姐疑似拿了一包機上給乘客的堅果,而被解除勞動合約,引發熱議。空姐認為公司處理不服規定,海航相關部門人士則強調,公司內部制度十分健全,一切都是按照制度執行。
「BUG」欄目報導,涉事空姐葉子(化名)表示,3月31日晚,她的航班在海口落地後,一群檢查人員要求乘務員和安全員留下做調研。檢查人員打開她的箱子後,看到了一包機上提供的堅果,對方就拿出一張表格要求她簽字,「紙上寫的是本人誰誰誰,今天飛哪裡,什麼航班,拿了飛機上什麼東西,本人接受公司的處罰我已經知曉,類似這種話。」
4月2日,她被要求交出證件並停飛,4月7日,她被告知解除勞動合同,並下發通知書,上面寫著:觸犯了公司的規定,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財物,建議直接解除勞動合同,然後把一年之內犯的錯誤也都列舉出來,說結合本次事件予以從重處罰。
葉子當場拒絕簽字,但8日收到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公司還通知她去海口辦手續,她目前還沒有去。葉子無奈地表示,自己從大學畢業就在海航工作,如今已經12年,且自己是乘務長並簽過無固定期限合同,「現在年齡超了,可能也找不了同行工作了。」
葉子指出,海航的客艙管理部管理手冊規定,私拿機供品的處罰是「技術資格降一級,薪資級別對套降級,扣減績效分五分。文件下發之日起重覆發生即給予調離崗位,留用察看處理。」合同等其他文件中並未有其他規定。她認為,海航對自己的解約處理是不符合規定的。
事件發生後,海航內部出現一篇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的評論文章,提到「某航司突擊檢查」事件,稱在員工入職或合同續簽時,已明確告知全體員工均應自覺遵守公司獎懲管理規定,其中明確規定如員工存在「利用職務之便侵吞、竊取、騙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司財物的」行為,將會受到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海航突擊檢查機上供品並解約員工的事件爆出後,民航圈內一片譁然。有從業者憤憤不平,直言雖然航司都規定不允許私自拿機供品,其實很多空乘都拿過,直接開除有點處罰過重。由於海航2024年仍出現虧損,有網友認為公司是藉機炒人,「看來海航的確不行了」;但也有網友認為空姐的行為是偷竊,「偷東西就得開除」。
北京市鑫諾律師事務所律師展曙光表示,法院認定雇主解除合法性的核心在於規章制度對「嚴重性」的界定,若航空公司主張「攜帶機供品」屬於侵占公司財產或違反廉潔規定,須進一步舉證該行為與規章制度的關聯性及損失後果,若僅攜帶少量堅果且無轉售牟利行為,法院可能認定行為未達到「嚴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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