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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稱富察已遭公開宣判 八旗文化:憤怒、不安

大陸國台辦昨日聲稱,台灣「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經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煽動分裂國家罪」,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公開審理」,已於今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對此,八旗文化今日中午於臉書發表聲明表達八旗全體同仁的憤怒與不安。
聲明稱,「我們不理解富察只是個出版人,為何會被安上『煽動分裂國家罪』,也看不出這長達兩年的時間對岸政權有任何『公開調查』、『公開偵訊』、『公開起訴』的跡象。甚至連今天一審宣判了,我們也查不到起訴書,不知道富察到底做了什麼事而入罪,不知道刑期,更不確定服完了刑期他能不能回家。」
八旗文化表示,出版社仍會持續穩定運作,等富察回家。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17日表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李延賀犯「煽動分裂國家罪」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於今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
陳斌華華說,「法院嚴格依法審理案件,充分保障了李延賀及其辯護人依法享有的各項訴訟權利。」但陳斌華卻未進一步說明富察的一審公開宣判結果,包括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官網跟大陸網上,也搜索不到任何關於富察遭「公開審理」、「公開宣判」的任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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