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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察」李延賀已被判3年 陸國台辦公開細節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已於2月,在大陸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分裂國家罪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取自臉書)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已於2月,在大陸被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分裂國家罪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取自臉書)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2023年在上海遭大陸國安單位拘捕將近2年,日前陸方證實他已被「一審公開宣判」,但未有進一步消息傳出受到討論。對此,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26日在記者會上揭露,李延賀是被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當庭表示「伏法認罪」未提上訴,判決已依法生效。

陳斌華26日主持大陸國台辦例行記者會,公開富察(李延賀)一案的一審公開宣判結果。

陳斌華首先稱,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今年的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李延賀案,依法依規公開公正。宣判後,當事人當庭表示伏法認罪,在法定上訴期內未提起上訴,相關判決已依法生效。

陳斌華稱,對於刑期,「當事人和家屬是非常清楚的,因為已經告訴他本人」。陳斌華接著說,作為發言人,本不願公開討論具體細節,但民進黨當局卻對此一再炒作。「民進黨當局一再炒作司法個案,就是想汙衊抹黑大陸的司法體制,所以完全是別有用心的。」

因此,陳斌華在記者會上,揭露了李延賀案的一審公開宣判結果,表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李延賀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

陳斌華強調,刑罰執行期間,大陸有關方面將依法保障當事人及親屬與家屬的各項權利。

在此之前,富察(李延賀)2023年返回上海探親、處理戶籍註銷事宜後失聯,接著,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時任發言人馬曉光相繼證實,李延賀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正在接受大陸國家安全機關調查,和上海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涉嫌從事「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活動」的犯罪嫌疑人李延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相關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等。

接著,近2年來,陸方未有該案進一步發展揭露,不過,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苗生明於2月底曾表示,已依法辦理「李某賀煽動分裂國家案等重大危安案件」。

之後在近期傳出,李延賀已在大陸被秘密起訴,甚至被判重罪後,大陸國台辦曾於17日回應證實,「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李延賀犯煽動分裂國家罪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於2025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但當時陸方並未進一步揭露該案宣判結果。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26日在記者會上揭露李延賀的刑期,表示當事人當庭伏法認罪,家屬也已知曉。記者陳政錄/攝影
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陳斌華26日在記者會上揭露李延賀的刑期,表示當事人當庭伏法認罪,家屬也已知曉。記者陳政錄/攝影

上海 國台辦 陳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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