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男婚後13天發現妻單腎、雙子宮 訴離想討回26萬彩禮

江西南昌縣的羅先生婚後不久,發現妻子李女士檢查出有先天性雙子宮加單側腎缺失,羅先生曾帶妻子去治療,陸續花了約50萬元,再加上對方不願繼續共同生活,他懷疑妻子故意隱瞞,於是選擇離婚,還想討回部分彩禮及黃金鑽戒,一審法院判決,李女士應返還彩禮4萬元和鑽戒一枚。
瀟湘晨報報導,羅先生曾在社交平台上發布視頻,表示自己透過相親與李女士結婚,婚後生活13天,李女士身體出狀況,她拒絕去醫院檢查,提出喝中藥調理就好;隨後在江西省婦幼保健院檢查後,李女士診斷為先天性雙子宮雙宮頸,陰道斜隔,只有一個腎。
羅先生表示,治療期間手術費用都是他出的,花費共計約50多萬元。羅先生稱,婚檢時並未做相關檢查,李女士也未提及,羅先生懷疑李女士婚前故意隱瞞先天性疾病,告上法院,考慮到因結婚導致家庭困難,家中還欠債,羅先生想將部分彩禮及黃金鑽戒追回。
開庭時,李女士堅稱不知道自己婚前患有先天性疾病,羅先生要求女方返還彩禮跟黃金首飾等,但現在他缺少女方提前知曉自己身體情況、隱瞞先天性疾病的證據。
一審法院判決,李女士應返還部分彩禮4萬元和鑽戒一枚,羅先生對此判決不滿,提起上訴。「一審我要80%的彩禮黃金,二審我只要求50%-60%。」他說,目前二審已開庭,正等待最後的結果。
據報導,這個案件也有不少網友討論,有人表示,「只剩一個腎怎麼不算隱瞞重大疾病?一個腎影響啥了?」「現在娶女人難,既然娶了,怎麼也要治」,還有人說,「重點是將近30要的彩禮加50萬的治療費用花了,然後女方還不想一起生活了」「女方應該退還一半以上的彩禮錢,一審法院的判決太少了,不公平」。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婚前隱瞞重大疾病的範圍主要是「母嬰保健法」規定的幾類疾病,法院會結合疾病對婚姻生活的實際影響來判斷;先天性雙子宮單腎不屬於法律明確界定的「重大疾病」範疇。但隱瞞疾病不是返還彩禮的法定事由,在羅先生的案例中,兩人共同生活時間短,且彩禮數額巨大,導致男方家庭經濟困難,法院基於這些因素判決女方返還部分彩禮和一枚鑽戒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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