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賴者成雜質 豈是民主
賴清德總統的「團結十講」,可能愈講愈使國人不團結,因為他訴求「團結」的論點,大概只能說服特定政治意識形態者。
美國當代自由主義大師羅爾斯強調,自由社會除非採取武力鎮壓,否則合理多元是一個永恆的事實。也就是說,在真正自由的社會,公民在道德、政治或宗教上的主張必然會出現歧見;雖然有些主張是基於錯誤的事實、推理謬誤或個人偏見而不合理,但即使基於事實、推理正確、沒有個人偏私的合理觀點,也不可能定於一尊。因此「合理的多元」是自由社會的常態,齊一思想只會發生在威權與專制社會,賴總統卻想透過個人的特殊政治觀「團結」國人,卻不知道自由社會的團結不能靠齊一思想。
賴總統一再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統治過台灣」、「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這是事實;但是基於相同事實,並不保證得到相同的政治觀點。台獨支持者從上述事實得到的結論是「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是反對台獨者,可能更關注另外兩個更重要的事實,亦即,中華民國曾經統治過大陸、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所以他們的結論是:台灣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中華民國才是。
靠台獨意識形態談「團結」無異緣木求魚,賴總統在「團結第二講」說要透過選舉與罷免打掉「雜質」,這樣的民主觀點不只匪夷所思,而且離團結目標更遠。首先,民主選舉的理想狀態是「選賢與能」,但是實際的現狀是,政治的「雜質」很難完全去除,一方面人民的判斷力可能不足,另一方面則是政客充斥、政治人物幾乎都是「雜質」,人民只能選一個比較不壞的。如果賴總統心裡想的是「逆我者就是雜質」,這顯然是為大罷免作宣傳,團結只是藉口。
其次,如果賴總統宣講的目標真的是團結,那麼他心中的那些「雜質」及其支持者,難道不也是團結的對象嗎?還是賴總統口中的「團結」只限定民進黨及其支持者?如果賴總統真心想要團結國人,那些反對者的想法和感受才是他最該關心和照顧的。把所有反對者當成「雜質」,必欲去之而後快,這是哪門子民主?
如果自由社會必然是價值觀多元的社會,團結多元的唯一方法,不是靠特定的價值觀或意識形態,而是靠公平合理的公共規則,亦即「接近正義的法律」、「適當合理的公共道德」。以交通號誌為例,來自四面八方、政治立場和價值觀迥異的人,在路口碰到紅燈一律暫停,這就是透過合理的遊戲規則,讓觀點和立場不一樣的人也能「合作」。自由社會的團結也只能從正視法律、尊重自由民主憲政體制的角度切入,不能選輸了就變臉。這也是「民主即法治」的精髓:一切依法行政、依法治理。
「反共」應該是熱愛自由者的共同信念,但若中華民國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度,任何人只要不違反法律,他甚至可以「不反共」,因為這是自由社會保障的公民基本自由,是我們和中共不同之處,也是我們對中國大陸人民最強有力的訴求。
賴總統「團結第二講」最大的敗筆,是把異議分子當成「雜質」,這不只貶抑人性的尊嚴,洩露自己對自由民主的無知,對團結更是無益,自由社會的團結不是靠齊一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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