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嘴鴉遭掏巢非法販售 林保署:最高可罰30萬

根據統計,全國飼養鳥類人數約10萬人,被飼養的鳥類更多達40萬隻,然而除了合法購入外,也常有野生鳥類被有心人士掏巢轉賣的事情發生,其中巨嘴鴉便是國內常見的獵捕(掏巢)受害者。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指出,未經許可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或販售個體者,可處6萬至30萬罰鍰。
巨嘴鴉為台灣常見的留鳥,在台灣的分布雖然全海拔段皆可見,但在台灣淺山以上山區較有機會可以見到,植物種子、果實、昆蟲、魚、兩棲爬蟲類、小型哺乳類、雛鳥及鳥蛋等均在其食物範圍內,也會撿拾路邊的廚餘或是動物屍體,是大自然的清道夫。
巨嘴鴉常成群活動,個性機警,特別的是其智商水平極高,國外有觀察紀錄及研究報導,甚至能夠學習如何使用工具,並擁有解決問題的能力。
雖然巨嘴鴉保育狀態無危,屬一般類野生動物,但根據野保法36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經營野生動物之飼養、繁殖、買賣、加工、進口或出口者,應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執照,方得為之。
目前國內尚無合法的巨嘴鴉繁殖業者,但不少管道卻常有販賣巨嘴鴉雛鳥的狀況,因此流通的絕大多數均為野外掏巢個體,近日仍有網友在社群網站貼文販賣,但該篇已刪文。
林保署表示,不鼓勵私養自野外捕捉一般類野生動物行為,如果有拾獲或救傷到一般類野生動物,請主動交予地方主管機關協助處理,或於動物健康後儘速野放。未經許可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或販售個體者,可處6萬至30萬罰鍰,本案將交由地方政府查證有無獵捕(掏巢)及販售野生一般類個體事實。
台灣野灣野生動物保育協會表示,野生動物與馴化過的寵物不同,為了消化野外複雜又多樣的食物以滿足日常的營養需求,各自演化出了獨特的消化系統。不當留置甚至私養野生動物,將人類的飲食觀念套用到動物身上,不僅無法提供正確的營養需求,導致各種營養性疾病,嚴重者可能因為無法消化食物導致消化道出血、潰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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