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未依法通知補件 台中市選委會:不予評論

大罷免即將進入第3階段,中選會將於6月20日宣布罷免案查對結果,並宣布罷免投票日期。另有謠傳台中市選委會未依法通知罷團補件。台中市選委會今表示,中選會將於6月20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屆時由中選會宣布罷免案查對結果,地方選委會對於罷免案個案辦理情形,不予評論。
全國大罷免,罷藍委已有31件完成二階送件。不過,台中第2、3、8等3選區罷免藍委團體送件時未達130%安全門檻,第2選區顏寬恒只有送件109%,第8選區江啟臣108%,第3選區楊瓊瓔102%,若屆時被選委會剔除寫錯、字跡不清的連署書,可能導致罷免無法成案,為此罷團在送件後,仍持續向民眾募集連署書。
不過,外傳台中市選委會沒有依法在40天內送給中選會,通知補件,根本公然違法。
台中市選委會表示,台中市第11屆立法委員第四、第五、第六、第八選舉區罷免團體領銜人於5月5日遞交罷免案連署人名冊,第二、第三選舉區罷免團體領銜人於5月6日遞交連署人名冊,台中市選委會依規受理收件,並依照選罷法規定於40日內完成查對作業,召開委員會議,並於6月13日將查對結果函送中央選委會。
台中市選委會重申,中央選會將於6月20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屆時由中選會宣布罷免案查對結果;因是中央選委會的權責,地方選委會對於罷免案個案辦理情形,不予評論。
此外,為了維持中立,各選務機關原則上不會釋出相關訊息,台中市選委會已於6月11日召開委員會議開會審議結束後,依規依限將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陳送中央選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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