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次碳費審議會今登場 起徵費率有望出爐2026正式開始收費
環境部今天召開第6次碳費費率審議會,預計也將是最後一次審議會,起徵費率(含一般和優惠費率)也將在本次進行討論及審議。會前委員受訪指出,一般費率與優惠費率的收費級距必須要大到讓企業有減碳誘因,過低的碳費也會影響國外投資台灣碳移除的意願。
前次審議委員初步建議,一般費率起徵價格每公噸300到500元,預計2030年將調升到1200至1800元,優惠費率則保留至本次會議討論。根據環境部的規畫,初步徵收對象以年排放量2.5萬公噸以上的電力業、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為主,明年5月採試申報,2026年正式開始收費。
審議委員、工總常務理事江啟靖認為,不反對接軌國際的減碳趨勢,然而台灣並沒有台版CBAM,代表我們無法對國外進口的高碳排產品課碳稅,勢必對台灣產業衝擊會非常大。另外,企業減碳要錢,收碳費也要錢,排碳有價雖是全球趨勢,一般費率和優惠費率必須要有足夠大的差距,否則減碳誘因就會不足。
江啟靖說,台灣主要貿易競爭對象如中國大陸、日本、韓國等的碳費其實收得並不高,這是制度設計的關係,我們一直爭論的每噸是收300還是500元其實並不值得討論,而是相關配套措施,以及企業做到什麼程度才能享有優惠,這才是政府要思考的問題。
審議委員、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氣候變遷暨公正轉型部主任林彥廷表示,建議一般費率要從500元開始起徵,2030年至少要達到每噸3000元的標準,今天重點會討論優惠費率,但在高碳洩漏係數的折扣再折扣下,很可能淪為每噸只收10到20元,這樣的碳費實在太低了,也無法真的讓排放源負起減碳責任,因此起徵價要維持一定水準才行。
關於產業界擔憂收取碳費會影響國際競爭力的部分,林彥廷認為,費率過低同樣會影響外國對台碳移除技術的投資意願,因此不太苟同產業界的說法,既有產業也不該因為不願轉型就不把其他產業的轉型精進措施拿出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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