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掌文策院 學者警醒:「高雄模式」正擴散全台

文策院董事長由文化部次長王時思兼任引發爭議,文化部雖稱是接軌文化政策所需,但學者不埋單,指出文策院設置條例規定政府機關董事占比已是全台行政法人之冠,再找官員當董事長根本架空董事會。他們憂心,這種由官方執掌行政法人的「高雄模式」將複製到全台。
文化部針對學者批評表示,文策院成立歷經兩屆董事會共六年、第二期百億國發基金也將啟動,文化部為對接及執行國家文化內容產業政策、百億國發基金投資,經審慎評估,才找主管相關政策的政務次長兼任董事長,也會尋覓業界人士擔任院長。這都有助法人治理接軌文化政策,並確保自主性與專業性,也提供重新檢討組織運作機制、投資及國際合作策略的機會。
文化部說,「文化基本法」中的臂距原則強調針對文化資源分配應避免政府干預藝術創作與表達自由,文策院的投資不會有主導、決定文化表現的情況,這是民主國家的基本價值。且文策院董事會中有多位外部專業人士,績效評鑑也有超過三分之二民間委員參與,不會產生所謂「球員兼裁判」的情況。
不過台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創會理事長、台灣藝術大學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教授劉俊裕指出,依據文策院設置條例,政府相關機關代表不得少於董事總人數二分之一的高占比,已居所有行政法人、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冠,其實已足以達到文化部所稱「有助法人治理接軌文化政策」,甚至已不太符合行政法人臂距原則的獨立運作精神。
劉俊裕說,如果連文策院董事長都需要由政務官擔任,文策院決策將變成完全依照政府政策介入文化市場,而非依專業獨立判斷、自主行使職權。
他說,行政法人法第五條規定行政法人應設董事會,但得視其組織規模或任務特性需要,不設董事會、置首長一人,文化部既已選擇設立董事會,卻又派政務官擔任董事長、首長,等於直接架空董事會。「當董事長得聽令主管機關文化部,董事會形同虛設。」
劉俊裕感慨,現在台灣文化行政法人最大問題,就是變成政府部門利用法人彈性預算、得不依採購法、彈性人員任用等特性,來規避國會預算、採購、人事監督的工具。如此等於政府部門左手給右手資金,執行的還是政府意志,未來若文策院決策或公共任務執行出現問題或社會重大爭議,究竟該文策院董事長、院長或文化部長負責?畢竟當次長兼任文策院董事長,文策院決策顯然來自文化部首長。
台灣藝術史研究學會理事長廖新田則質疑,文策院應是文創研發單位,當官員出於不放心或想控制而介入,一切容易政治化,變成官僚運作而非專業導向。「維持官大學問大老思維,無助於文策院推動。」
廖新田也指出,近年政府部門不少文化領導人來自高雄、台南,此政治版圖的移動,也把過去運用在高雄及台南的文化官僚治理方式搬到中央,例如高雄三個行政法人董事長都由高雄市文化局長擔任,原為行政法人的台南市美術館二館陡變台南國家美術館,則是台南經驗,相關模式顯然漸漸擴散全台。但國家領導和區域經營是不同層次的視野,格局應更宏觀、觀照要更廣闊。
台北市立大學社會暨公共事務學系副教授李天申也說,文策院董事長這回任命有種「高雄模式」感,也就是成立行政法人「高雄市專業文化機構」,董事長由文化局局長擔任,下設高雄市立美術館、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高雄市電影館等館所,高美館近年也由身為公務員的高美館行政長代理館長至今。
李天申說,所謂高雄模式在文化治理實務上,比較偏向由公務部門主導,文策院人事案就得再觀察。文化政策學界也早熟悉此「高雄模式」,只遺憾專業贏不了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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