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洩漏總統行程 引出餐飲集團老闆選舉布局案外案
保安警察第六總隊警官曹耿誌涉洩漏賴清德總統不公開行程等機密資料,被台南地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6月、併科罰金20萬元,共犯郭毓庭無罪;郭是肯信餐飲集團董事長,郭辯說打聽總統行程,是為判讀民進黨未來選戰方針或政策風向,以便預先布局、遊說相關人士。
據了解,郭毓庭是台鹽前董座陳啓昱同案被告,台南地檢署偵辦陳啟昱案,從郭的手機發現賴清德總統不公開行程相關資料,因而另案偵辦洩密案。郭的肯信餐飲集團旗下有跳舞香水、鮨彩壽司等品牌,麻布茶房則已於2020年收攤。
52歲的郭毓庭也是越南台商會前會長,曾表示十分認同蔡英文總統「新南向政策」,他為求掌握總統行程動態及會見政壇人士名單,從中判讀民進黨未來選戰方針或政策風向,冀能預先布局高雄市長選舉、遊說具政治影響力相關人員,請託保六總隊警官曹耿誌。
38歲曹姓警官是台南人,賴清德去年520上任後,他借調至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擔任總統府侍衛室警衛任務,負責總統日常安全維護;郭與曹結識相熟後,請曹洩漏總統賴清德每日行程動態、會見人員名單。
曹長期刺探、收集總統逐日行程動態等情訊,並將相關對話情訊洩密給郭,以利郭維繫良好政商關係,拓展商業版圖。
台南地院上月23日宣判,曹耿誌竟為一時私人情誼,洩漏總統行程、安排、活動及住所等可能涉及國安事項;雖因國安機構一時疏慮未能將總統行程,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致無從將曹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究責,惟曹所為已對國安造成一定程度影響。
法院審酌,國安機構保密訓練教育,亦有所不足,復參酌曹承認犯行犯後態度,及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情節等一切情狀,加上公務員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4條規定加重其刑,將曹判刑6月;至於郭毓庭則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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