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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車泥漿污染路面 北市環保局求償清理費

臺北市環保局日前接獲通報,明水路及中山橋附近道路遭泥漿污染,經查為聯結車載運泥漿時未妥善覆蓋,導致沿途掉落。環保局除依法告發違規行為人並裁罰6,000元,亦依污染者付費原則向其求償緊急清理費用約新臺幣27,000元。
環保局指出,日前接獲民眾反映明水路及中山橋一帶有泥漿散落於路面,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該局立即派員到場查察,發現現場泥漿污染面積廣泛,為防止交通事故及環境惡化,立即調派中山區隊大直分隊與圓山分隊進行緊急清理,迅速恢復市容,確保通行安全。經後續追查,確認為聯結車載運泥漿未加覆蓋,導致車輛行駛過程中泥漿沿途灑落,污染市區道路。環保局除依法重罰違規行為人新臺幣6,000元罰鍰外,並核算緊急清理之人力、車輛數量,向其求償緊急代為清除費用約27,000元。
環保局說明,車輛在行進間掉落砂石或泥漿,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規定,除可依法開罰最高6,000元外,相關行為人亦應負責清除污染物,若污染情節嚴重影響公共安全,環保局將立即派員清理,並要求行為人繳納緊急清理費用。
環保局呼籲,業者從事砂石、泥漿等建築資材運輸作業,應妥善加蓋及固定,並注意車速與行車安全,以避免運輸過程中發生溢散滲漏污染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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