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獨/國防部:役男擁大陸身分免棄陸身分證 須入營當兵

因應政府當前政策,國防部正擴大清查所屬軍士官兵是否曾領有中國大陸身分證,要求所屬簽字具結與宣示放棄。國防部今天證實,義務役男雖也在清查之列,但同時擁有中華民國國籍與大陸身分證的義務役男,不用放棄大陸地區身分證,但仍須入營服完兵役。
國防部資源司人力資源處處長成家麒日前曾在國防部記者會中表示,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之1條,如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及喪失在台灣地區擔任軍職及公職的權利,另外自願從軍者,基於國家忠誠的義務,依現行的「國籍法」、「公務人員任用法」規範,我國國民擔任公職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
本報詢問國防部擁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雙重國籍的及齡役男,是否須服義務役?國防部回應表示,國防部僅全面宣導及清查,並未要求義務役男須放棄大陸地區身分證。而兵役徵集屬內政部役政司權責。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略以:「…因台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義務役男如持有大陸身分證,依法仍須完成兵役義務。
至於擁大陸身分證役男入營後如何管制?是否得接觸機敏事務或加入主戰部隊,國防部暫未進一步說明。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