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備役擴大召集 放寬年限、次數、日數

為因應非常事變或戰時支援需要,內政部和國防部近日修正替代役「演訓召集」相關辦法,必要時得酌增年限、次數與日數,對象不限退役八年內,退役逾九年替代役也納入,並刪除全年受「勤務召集」總日數六十日的限制。
周四實地演練 強化替代役
賴政府上台後著眼「全社會防衛韌性」,本周四首次實地演練也強化替代役角色,現役、備役共一二○人將參與演練;相關召集規定也有重大變革,據內政部與國防部三月十七日公告修正的「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放寬召集年限、次數、日數。
我國全民國防體系架構分四大部分,包括志願役軍人為主的主戰部隊、義務役為主的守備部隊,後備軍人為主的後備系統,以及蔡政府時期調整「因應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之替代役配合方案」,二○二二年將替代役備役納入民防系統,平時訓練或演習時實施演訓召集,非常事變或戰時實施勤務召集。
過去替代役「演訓召集」對象為退役後八年內,每年以一次為限,每次一日以內,修正後新增為「必要時」由內政部得「視需要」酌增年限、次數、日數,對象也擴大到召集退役後九年以上至除役前的替代役備役役男,藉由接受民防專業訓練,擴大國家整體緊急救護及支援防衛量能。
替代役總備役 共27萬餘人
內政部統計,目前替代役總備役人數廿七萬餘人,去年召訓五萬餘人,今年原訂擴大辦理,預計召訓七萬二千人,但因預算刪減下修至五萬人。此外,今年核定招募的替代役共一萬三六五○人。
內政部表示,「必要時」是指因應全球氣候異常、國際情勢緊張、天然災害、支援輔助軍事勤務等,「視需要」則指非常事變或暫時,由內政部與全民防衛動員體系會商,或由召集機關報請內政部核定。
增列「必要時」 增召集日數
過去替代役「勤務召集」設有總天數限制,每次卅日、必要時得延長一次,全年總日數不得逾六十日;修正後刪除全年總日數限制,並增列「必要時」由內政部得視需要酌增勤務召集日數。
為因應非常事變或戰時動員人力的急迫性,需用機關與地方政府申請勤務召集期限,從原先廿日前縮短為十日前,另考量中央、地方都有召集需求,加上部分縣市備役役男較少,也修正地方政府召集總人數限制,從十分之一放寬為二分之一,並刪除當次召集不逾五日的限制。
藍白憂備戰狀態 綠表贊同
對於這項修正,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批評,請政府明白告訴國人,制度改變是否因為台灣已要進入備戰狀態?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啓楷也質疑,從傳出女性服役、高中生納入民防訓練到延長兵役,政府無限制補充兵力、擴充民防,對民生、經濟都會造成影響;他認為,設法促成兩岸和平,才是最佳解方。
綠營立委則表示贊同,樂見政府強化全民防衛的縱深。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表示,因應天災、人禍,不只限軍事力量,加大全民防衛縱深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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