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查死亡連署!檢調搜國民黨台中黨部 兵分多路帶走8黨工

蘋果iPhone 17漲聲響起?關稅政策多了9億美金成本 庫克全招了

「粉紅超跑」首波衝民宅!曾託夢會治癒出車禍女屋主 如今親臨賜福

職安法修法4大主軸 增職場霸凌專章、罰鍰提高5倍

今天是五一勞動節,勞動部赴行政院會報告「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重點。記者黃婉婷/攝影
今天是五一勞動節,勞動部赴行政院會報告「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重點。記者黃婉婷/攝影

今天是五一勞動節,逾5000名勞工將上街籲政府重視「反霸凌」。勞動部上午赴行政院會報告「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重點,其一主軸為明確定義職場霸凌,包括利用職務或職權等關係,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或其他不當言詞、行為,行為重大者不須持續才構成霸凌,若雇主未依法防治,最重可處150萬元。

職安法6年來首次大修,起因於近年營造工程職災占比最高,而工程業主獲取最大利潤,投資工安成本卻過低,且其中層層轉包交付承攬,責任不明,風險由下包廠商及勞工承擔,當前罰則又不具嚇阻作用,去年底又發生勞動部吳姓公務員之死,喚起各界對職場霸凌的關注。

目前勞動部草案現已送行政院審議,力拚本會期送立法院。此次修法重點分為「強化源頭防災」、「加強承攬管理」、「完善職場霸凌防治」,以及「提高罰鍰上限」4大主軸。

源頭防災、加強承攬管理方面,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工程業主於交付規劃、設計及施工時,應先分析潛在危害,採取預防作為及編列安衛費用,如果業主將工程分別交付不同專業廠商施作,須指定其中一廠商負統合管理責任,各級承攬人均應配合辦理承攬管理防災措施。

修法也特別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包含明確職場霸凌定義,利用職務或職權等關係,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或其他不當言詞、行為,致其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但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

草案要求雇主應依事業單位規模訂定不同防治措施,同時強化職場霸凌內部申訴調查及外部機制,當雇主於知悉勞工遭受職場霸凌,應立即採取有效適當措施,且自接獲申訴到處理完畢,雇主都須通報。

罰則部份雇主未採取防治或適當措施,被申訴人規避、妨礙或拒絕配合調查,最重可罰150萬;雇主於接獲申訢後未處理或對申訴人處以不利對待或處分,或雇主未依規定申報或採取防治或適當措施,經通知卻屆期未改善,最重可罰75萬元;最高負責人經認定為霸凌行為人,最重可罰100萬元。

另外,勞動部參考消防法及工廠管理輔導法等法律,提高罰鍰上限,且經裁罰者均應公布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罰鍰金額、職業災害發生日期、地點及罹災人數,以強化公眾監督,督促事業單位落實職場防災責任。

現行職安法罰鍰為3萬元到30萬元,未來將提高罰鍰上限5倍至150萬元;同時提高刑事罰刑期及罰金,若發生死亡職災,刑期上限從3年提高至5年,罰金上限從30萬元增加5倍到150萬元;3人受傷職災,刑期上限從1年提高至3年,罰金上限亦從18萬元提高到100萬元。

配套措施部分,勞動部將建置霸凌調查人才庫,培訓專業人員,同時挹注人力、經費,除了委請外部專家,也建置反霸凌諮詢服務專線,提供心理諮商、法律諮詢。

勞動部 職場霸凌

延伸閱讀

職場霸凌究竟有多嚴重?調查:72.8%上班族曾碰過

勞動部承攬參考原則、工程會契約範本沒效力 機關不採納也沒差

低薪高工、職場霸凌 民眾黨批綠「政策跳票」:慣老闆糟蹋勞工

去年營造業摔死83人 71人未受訓上工!立委轟:將勞工送死神

相關新聞

低工資、高工時 民進黨政府勞動政見 挨轟全跳票

今天是五一勞動節,民眾黨昨天舉行記者會指出,我國工時高居亞洲第二,二○二二年每年工時二○○五小時,二○二四年更是高達二○...

政府承攬人力大增 假「派遣歸零」真添亂

賴清德總統二○一八年擔任行政院長曾喊出政府機關「派遣歸零」,最後卻演變為承攬人力節節升高,擴充成長百分之廿二,截至去年底...

勞動節5千人上街 勞工怒嗆政府「只顧政權、不顧勞權」

昨天五一勞動節,逾五千名勞工上街頭,高喊「反霸凌,要保障」等七大訴求,怒嗆賴政府「只顧政權、不顧勞權」,在政黨惡鬥下犧牲...

新聞眼/慣老闆當家 勞動新政還「在路上」

年度勞工大遊行昨登場,除主打反霸凌、增訂國定假日等七項訴求,也嘲諷當今政治惡鬥,政權遠高於勞權。檢視賴政府執政近一年,勞...

勞動節走上街頭 她批衛福部根本不在乎護理人員感受

今天是五一勞動節,不少醫療人員走上街頭,有護理人員表達對低薪、高工時、高護病比的不滿,甚至薪資不到國外的三分之一,認為主...

勞工遊行七大訴求 勞動部:審慎處理、逐步推進

五一勞動節,逾5000名勞工上街頭高喊「反霸凌、要保障」等訴求。勞動部回應指出,勞動部相當重視勞團所提出的七大訴求,會積...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