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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引狼入室」 6年未發現
台中某國小棒球教練涉性侵、猥褻學童,已有卅一人提告。議員質疑教練有強制猥褻前科,質疑把關機制失靈。台中市教育局表示,學校教練應申請「良民證」,但只能追究五年前科紀錄,緩刑期滿紀錄就消失。
台中市警察局長李文章說,良民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僅追究五年內前科紀錄,主要是過去有更生人反映難找工作,才設為五年;若特殊單位如幼兒園、國中小有需求,想拉長追溯年限,應修法處理。
議員江和樹質疑,為何有猥褻未成年人前科的人,可以進入校園任職?議員劉士州質疑,到校園任職者應有良民證,校方為何沒把關?議員黃佳恬質疑,若狼師被判緩刑,期滿後也不會有前科紀錄,應補系統漏洞。
中市教育局長蔣偉民說,該教練二○一九年受聘到校,校方查詢相關系統,並無註記該教練不適任;該教練二○一二年因二度對未滿十四歲男子強制猥褻遭判刑,但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註記效期僅五年,這名教練到校時已超過五年期限,因此查無相關紀錄。
不過蔣偉民說,學校應每年定期查詢不適任人員通報系統,該系統二○二一年起嫁接法務部資訊,上網即可查詢到相關判刑或緩刑紀錄;該校二○一九年聘任時尚未嫁接,但二○二一年起應每年查核,校方未依規定辦理,將追究校方責任,是否涉及包庇也會再調查。
聘任該教練的國小校長表示,十月底接獲家長反映,當時校內正進行棒球賽,立即要求該教練離開校園,禁止與學生接觸,並召開性平會,目前仍調查中;原聘期到年底,已依法停聘。中市教育局表示,將全面徹查台中市各級學校任職人員,避免再有不適任人員存在校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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