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無擦傷瘀青 被害人卻索賠34萬!苦主嘆:撞到進口的台灣人嗎

遇到車禍會發生後續連帶的賠償責任,然而有時可能會遇到獅子大開口的惡人。有網友抱怨,他近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右臀疼痛及右腳疼痛等傷害,想不到對方卻開口索賠34萬5657元,令他傻眼直呼,「我是不是撞到進口的台灣人了?」其他人建議他告上法院,讓法官判決最公正,不需按照對方要求的金額賠償。
一名網友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他近日發生交通事故,「我相信每個人都會犯錯,我也相信每個人都會有意外,我更會相信無論騎車或開車,沒有任何人會想發生車禍事故,但遇到了也只能勇敢面對現實吧!我只想問,我是不是撞到進口的台灣人了?」
從他貼出的民事起訴狀可見,被害人因為車禍造成右臀疼痛及右腳疼痛等傷害,然而對方卻索賠34萬5657元的賠償金,他傻眼詢問,「這種傷勢,沒有任何的擦傷、挫傷、瘀青,更沒有骨折,賠償金額真的合理嗎?」
其他人留言,「讓法院判啊,對方拿不出收據或證明的法院會刪掉啊」、「他可以開千萬賠償金,賠多少是法官那邊判」、「不怕前科讓他告吧,這個有人教!頂多醫藥費加個10%精神費,民事拿到2萬算多了,刑事1個月3萬給政府」、「就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求償1億也行,反正不用付裁判費,看最終判決才確定賠償金額啦」、「只是起訴狀而已,緊張什麼」、「跟他上法院也不用賠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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