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24眾議員共同決議案 呼籲川普:廢一中政策、美台復交
![賓州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裴利(左圖)六日與眾院同僚帝芬尼(右圖)聯名領銜提出共同決議案,呼籲川普政府場棄「一中政策」。 (美聯社、路透) 賓州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裴利(左圖)六日與眾院同僚帝芬尼(右圖)聯名領銜提出共同決議案,呼籲川普政府場棄「一中政策」。 (美聯社、路透)](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2/08/1/31457544.jpg&x=0&y=0&sw=0&sh=0&sl=W&fw=800&exp=3600&w=930)
帝芬尼(Tom Tiffany)等廿四位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在美國當地時間六日提出共同決議案(concurrent resolution of Congress),呼籲川普政府廢除過時、適得其反、且又不誠實的「一中政策」,並恢復與台灣的正式外交關係。
前述決議案由帝芬尼及裴利(Scott Perry)領銜,其餘廿二人中有二○○○年成立的美國國會及行政部門中國問題委員會(CECC)共同主席史密斯。
該決議案也鼓勵,川普政府和台灣談判美台雙邊自貿協定(FTA),還有支持台灣加入國際組織,並指稱一中政策已過時,無法接軌美台人民利益,未能反映七十幾年來台灣作為主權獨立國家的明確現實。
該決議案寫道,由於台灣與全球幾個國家維持外交、文化和經濟連繫,顯示台灣明確又無可爭議的獨立於中國之外,美國總統應放棄一中政策,承認台灣是獨立國家、不受中國統治,也不包括在中國領土內的客觀現實。
該決議案呼籲,美國總統應承認台灣民選政府的合法性、讓雙邊外交關係正常化並讓美台互派大使。美國總統也應取消限制美台官員正常溝通互動的機構指導方針。美國貿易代表(USTR)應啟動與台灣締結FTA的正式談判。美國總統、駐聯合國大使和其他相關官員也應採取措施,支持台灣在聯合國及其他美國參與的國際組織擁有完整會員地位。
據眾院的帝芬尼個人網頁新聞稿,六十七歲、選區在威斯康辛州的帝芬尼提到,台灣從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控制下、連一天都沒有。台灣也是自由民主獨立國家,美國政策早該反映此一不容否認的客觀事實。
帝芬尼屢屢提出類似的共同決議案,例如,他於二○二○年九月提案呼籲美國恢復與台灣的正式邦交,並終結一中政策,同時指示美國行政部門支持台灣的國際參與以及洽簽美台FTA;他前年一月也提出類似的共同決議案。
新聞辭典/共同決議案 無法律效力
據美國聯邦參議院與康乃爾大學法學院網站資訊,國會兩院共可通過四種立法,即聯合(joint)決議案、簡單(simple)決議案、共同決議案及法案(bill)。
共同決議案是一種稱為「國會眾院決議案」(H.Con.Res.)或「國會參院決議案」(S.Con.Res.)的協議,由兩院就公共政策或國會運作的聲明進行表決,必須由兩院以相同的形式通過。
相較於聯合決議案,共同決議案未經美國總統簽署、也無須總統簽署,亦無法律效力,但也可表達國會兩院的共同意思,例如,祝賀外國國慶日或設定國會的休會日期。另一項重要用途還有對國會年度預算決議案,旨在設定國會對新財年的歲入和歲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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