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解方緩不濟急 搶救國土不能等
本報陽光行動「國在山河廢」專題報導,直指營建混合廢棄物管理機制的諸多缺漏,監委參透「行政怠惰」是國土沉痾的病灶,如今內政部、環境部紛提精進作為,關鍵解方不是要向行政院新提方案,就是要走冗長的修法程序,殊不知醫治國土之痛已不能等。
監委批政府行政怠惰其來有自,行政要依法,內政部處理營建土石方及廢棄物,長達卅三年都用沒有法令位階的「方案」、「計畫」,過程中,不只學界、地方政府迭有立專法的建言,審計部報告更明確指出,因欠缺法律位階的專法,導致縣市政府管控標準不一,衍生管理亂象。
內政部與行政院對這些聲音置若罔聞,一部早就研訂的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法草案,在行政院擱了近廿年遲無下文,豈無立法怠惰的責任?
審計部移給監察院的報告,也直指中央主管機關尚未建置全國統一的GPS流向管理系統,供縣市政府運用,只有少數直轄市自行建置,將來恐與中央系統有整合問題,徒增公帑支出,也不利廢棄物流向管理效益。管理機制多頭馬車、各行其事,二、三十年來連一套GPS系統都搞不定,難道不是行政怠惰?
營建廢棄物濫倒毀國土事態嚴重,第一線偵辦的檢察官、警察、環保稽查人員,莫不期盼源頭做好分流,明確各種檢測及認定標準,末端也有充足的最終去化管道,但從這些疲於奔命的執法人員口中,聽到的盡是對政府的抱怨和嘲諷「我們看到的土資場就是不夠,為什麼中央都說夠?」中央大員難道不覺得汗顏?
民進黨政府已執政九年,國土保育無關藍綠,「愛鄉土」甚至是民進黨的核心理念之一,但中央不攜手地方盡力解決問題,也難怪同是綠營的前朝官員都忍不住批評;「行政怠惰」只是剛好而已。
健全管理營建廢棄物尚有百廢待舉,坐在高位的官員若只想用一紙新聞稿,用幾項緩不濟急的因應措施打發外界的質疑,就低估了人民的智慧。當務之急是善用現有的法令規範,讓違法亂倒集團不敢再犯,才能救國土於水火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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