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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檔台積電ETF利多 金管會宣布取消ETF單一成分股不得超過30%限制

金管會今日宣布放寬台股ETF(指數型股票基金)的指數成分股上限的限制,從現行的30%,大幅放寬到該股票市值占大盤市值的比重,由於目前台股僅台積電有超過30%,因此該鬆綁被市場視為特別為投信業者解決ETF裡的台積電成分股超過30%的問題,也被視同為ETF投資台積電的大利多。
證期局說明,倘若不解禁,將使得市值型的ETF碰到台積電這種配比一旦超過30%的情況時,將面臨採完全複製指數的障礙,因此這次特別鬆綁法規,以開放讓市值型的ETF可以完全複製指數。
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也說明,除了市值型,其他所有被動式ETF都可使用,至於共同基金或其他主動式ETF,證期局則先不開放,但也將研議是否比照放寬。
高晶萍也強調,儘管鬆綁30%的規定,但仍必須受到前五大成分股占比,不可超過這五大成分股占市值比重65%的限制。
證期局之所以要修改規定,主要在於台積電在台灣股市的權重太大,倘若不修改,就會造成業者所發行相關有台積電成分的ETF難以完全複製指數,等於讓投資人依照大盤指數該賺的反而沒辦法如數賺到。
至於0050則不會適用到該規定,高晶萍說明,因為0050是在證交所92年9月8日發布指數編製規定時,就目前已發行,有14家投信所發行共計30檔和台積電有關的ETF,都可受惠,規模9600億元,未來ETF的投資運用也會更有彈性。
至於成分股占指數的上限,先前台灣規定是30%,高晶萍指出,其他國家也有類似規定,例如,歐盟則是若可證明該股票在市場上有重要主導地位,最高可到35%,美國和南韓也都是30%
高晶萍表示,證期局核定、交易所公告之後即可適用,最晚下周可上路,目前所有台股成分股市值占大盤比重,只有台積電超過30%,占大盤市值為36%。
※免責聲明:本文僅為個人觀點與紀錄,而非建議。投資人申購前需自行評估風險,詳閱公開說明書,自負盈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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