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分屍重案回顧 食人魔姦殺女保險員
高雄驚傳七旬張姓老翁殺人分屍案,回顧國內近年多起凶殘分屍,包括二○○三年陳金火、廣德強性侵殺害施姓女保險員肢解,陳金火一度被認定油炸食用施女皮肉被稱「食人魔」,兩人已槍決伏法;桃園也有六旬陳姓老翁因財產糾紛,狠殺肢解結褵卅年髮妻,判無期徒刑定讞。
陳金火當年在龍井經營機車行,廣德強為其學徒,兩人同謀朝施女劫財劫色、殺人滅口,二○○三年十二月七日晚上朝施女痛毆、持童軍繩勒昏並性侵,完事後陳金火用蓮蓬頭沖洗施女下體,兩人誤以為施女已死就持刀支解,把屍骨丟入水塔、化糞池。
台中地院一審原認定陳金火、廣德強曾油炸兩片刮自施女的肉片給陳金火吃,陳被稱「食人魔」,但更三審時認無積極事證可確認;全案一審至更三審都判兩人死刑,最高法院二○○七年九月六日駁回定讞。
二○一二年十二月廿一日法務部批准槍決,廣德強一槍斃命,陳金火因器官捐贈,法警朝其右腦開一槍,腦死後送醫摘除器官。
桃園七年前也傳出分屍案,陳登科(六十七歲)和簡姓妻子一九八七年結婚,曾離婚又登記復合,陳要求簡依約支付離婚財產分配遭拒,二○一八年五月廿五日拿刀揮砍,又摀住簡的口鼻致死,甚至以屠宰雞隻手法,將妻子分屍成七大塊,取出內臟藏於在冰箱。
其女兒發現母親浴室有血跡,擔心爸爸滅證,抓了一袋塑膠袋前往報案,在派出所打開才驚見是母親頭顱。
桃園地院一審以陳登科殘酷剝奪結婚數十年配偶的生命,手法極其凶殘,絲毫未見可同情之處,依殺人等罪判他死刑;高等法院二審認為,陳年近七十歲,判無期徒刑足以讓他與社會隔絕,撤銷改判無期,最高法院二○二○年十二月四日駁回定讞。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