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高雄分屍凶嫌長相「機密」 保護關鍵曝光:不認罪顧人權
張介宗涉連續殺害兄嫂和張姓、趙林姓3名老婦並分屍,迄今僅尋獲張姓、趙林姓婦人屍塊,張嫌兄嫂下落不明,他仍未坦承殺人,昨天檢警帶他重回「分屍公寓」,張嫌頭戴安全帽全身包緊緊,引起民眾質疑「為何這樣保護殺人犯!」專案人員僅說因張未認罪,須顧及其人權。
張介宗涉連續殺害兄嫂和張姓、趙林姓3名老婦並分屍,警方以3人進張嫌住處監視器時間軸推測,張嫌75歲的張黃姓兄嫂遇害時間在去年11月30日前,75歲張姓婦人為1月18日前,71歲趙林姓婦人則為2月2日。
專案小組目前掌握3名被害人到張嫌家中「只進不出」、騎單車疑載屍塊丟棄及丟垃圾袋的監視畫面,但目前張嫌口風仍緊,即便家中有3婦人血跡反應及監視器畫面,他仍未坦承犯行。
昨天檢警將張嫌自看守所提出,押著他重回「分屍公寓」現場,張嫌身穿看守所制服,頭戴安全帽、口罩,全身包得密不透風,案發至今面容宛如列為「機密」,保護相當徹底,引起昨天圍觀的民眾質疑「為何保護殺人犯成這樣!」
律師吳春生認為,一般的通緝犯,尤其是要犯不是也都公布他的面相、甚至特徵,去年底陳啓昱被發布通緝時,警方公佈他年輕時的照片還引起撻伐,「通緝犯都可,這件殺害3人的嫌犯更無值得保護的隱私及名譽。
據了解,不讓張嫌面容曝光,關鍵在於他未認罪,雖屋內有血跡及拍到3婦人消失的監視器畫面,檢警掌握的證據均指向他涉案,仍需要有更多證據補強,換言之,目前張男只是嫌疑犯,「寧可錯放,不可錯殺」,在未起訴、定罪前,才會如此保護張嫌。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