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樑/中央財政打壓 地方慘遭「三殺」
地方政府財政近期面臨來自中央的三重壓力,堪稱「三殺」。
第一殺:統籌分配稅款的短撥。
財政部編列本年度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金額四四六一億元,依法應按月平均撥付給各地方政府。然而根據財政部新聞稿,從二月開始,普通統籌稅款就出現了過往極少出現的短撥情形;二至五月間,短撥比例分別為百分之十五、卅、四十五與百分之廿五,估算累計短撥金額近五百億元。至於本月是否能夠全額撥付,尚須視所得稅徵起情形而定。
雖然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的短撥係因實際解繳專戶稅收,與按月平均撥付款項之不一致,理論上待稅收到位後,以後月份可望全額撥付,並依序撥補先前短撥款項,但從年初就開始接連四個月的短撥,對地方施政的推動與資金調度,勢必造成干擾與壓力。令人不解的是,根據國庫法中央可以發行國庫券或洽借短期借款做為調劑,然而財政部卻未採取任何具體措施,聽任短撥一再發生。
第二殺:違法刪減一般性補助款。
中央政府預算遭立法院刪減,行政院主計總處竟然於五月十六日發文地方,宣告刪減一般性補助款六三六億元,各地方政府遭統一刪減額度,高達核定金額的百分之廿七。
一般性補助款屬預算法保障之法定經費,為法律義務支出項目。行政院在無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擅自變更,顯然已違法。此外,依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中央對地方的補助金額不得低於前一年預算編列數。如今行政院刪減補助款,導致補助金額低於上一年度編列數,明顯違反法律規定,公然蔑視法治。
第三殺:租金補貼縮水。
根據媒體報導,中央推動的「三百億元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出現重大變動。內政部近日發函地方政府,要求自明年起,地方需分擔租金補貼經費,自籌比率從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四十不等,引發高度爭議。多位綠營地方首長亦公開表達憂慮,呼籲中央應審慎考量。
租金補貼政策是實現居住正義的重要手段。自一一二年續辦「租金補貼2.0」以來,申請資格符合者,經費全由中央負擔,此為既定政策;並於本年度擴大補貼戶數至七十五萬戶,由總統親自宣示推動。如今中央卻將財務責任轉嫁地方,不僅大開租金補貼政策倒車,一旦排擠地方既有施政資源,則形同「左手補貼、右手收回」,嚴重削弱政策公信力與整體效益。
上述地方政府遭遇財政「連環三殺」,赤裸裸揭示了中央對地方財政的剝削與壓迫。為防止國家發展走向獨裁與專制,我國憲法設計了分權架構,將國家權力畫分為中央與地方,旨在建立兩者間的分權關係,兼顧國家統一與地方自治。
然而遺憾的是,長久以來在財政集權下,所謂的地方自治在諸多層面,有如是中央對地方的恩賜;與其說是中央與地方分權治理,不如說地方政府不過是中央的附屬單位,無力真正決策,只能被動執行中央命令。
這種扭曲憲政體制的國家治理模式,令人極其惶恐與不安;中央與地方間的分權亟待重建。落實財政分權是改革的出發點,若地方財政無從真正自主,中央集權體制下的所謂地方自治不過是一場假戲。
財政失衡導致地方無力治理,權責不對等破壞民主根基,最終的結果就是國家的失敗。(作者為政大財政系教授暨系主任、政大財稅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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