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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李俊俋僅負政治責任 吳宗憲:「吾賴官員」逍遙法外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因濫用公務車爭議請辭,與此同時再有監委遭爆濫用公務車。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批評,此舉已經涉及刑法詐欺、侵占或背信等罪,甚至是貪汙,「吾賴」政府的官除負政治責任,也應負起相關法律責任,還有哪些人也公器私用更該查明。
吳宗憲批評,李俊俋僅交代政治責任,然包括監委蘇麗瓊、林郁容近來都被爆料濫用公務車,作為接機親友等私人事務,已經涉及刑法詐欺、侵占或背信等罪,甚至可能違反「貪汙治罪條例」,這其中該負的行政責任包括懲處,以及刑事責任還是要好好清查。
吳宗憲指出,監察院是現代御史,監督公家機關的文武百官,上至總統,下至約聘僱人員,本應為公務員清廉之表率,但卻有如此行為,怎還有臉執掌官箴的監察院?應查明還有哪些人公器私用?濫用期間有多久?詳情為何?
吳宗憲提到,監委葉大華說這些專用公務車私用是「涉己事務」無法調查,似乎忘了監院有紀律委員會,依據監察院監察委員自律規範第17、19條,監委可以就違法情事加以彈劾、移送法辦或加以停職,葉這番說詞,難道說監院對於權貴就不敢辦了?監院成化外之地嗎?
吳宗憲還說,依據監院公務車管理要點第8點,公務車,包括首長、副首長、秘書長座車開出去,必須要詳細記載車輛使用紀錄,且用車人要簽名。那麼秘書長專用車的司機會填寫開去幫秘書長的狗狗美容嗎?還是填具其他用途,有無偽造文書嫌疑?甚至有無銷毀相關文書證據?「吾賴」政府的官,凌駕於人民之上,逍遙於法律之外,他會持續監督「吾賴官員」,絕不容許任何人仗勢濫權、踐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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