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傷疤爭取正義 簡苑玲要開傷者派對

「受傷後走路不方便,彎腰駝背像個暴龍,我還故意學暴龍叫聲來逗父母開心,其實我內心非常痛苦,只是掛上快樂的面具,不讓別人太擔心。」八仙塵爆傷者簡苑玲,以輕鬆口吻回憶十年前遭逢意外的痛苦歲月。
當時,她就讀台大心理研究所,首次與朋友踏入八仙樂園卻遇火劫,全身百分之七十五的二、三級燒燙傷,在現場躺三個小時才被送到醫院。
腿部疤痕 不是想獲取外界憐憫
「我並未想揭露傷疤來獲取外界憐憫…」簡苑玲拉起褲管說,腿部的皮膚都是從頭皮移植來的,雖布滿疤痕,但對比至今還需到醫院開刀的傷友,自己的狀況不算最嚴重;願意站出來發聲,主要是認為社會應藉著八仙事件重新審視公共安全、媒體識讀及創傷迷思,別讓一場史無前例的悲劇,最終只成了歷史的一部分。
她說,許多縣市政府在八仙事件後建立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事項、辦法及規則,但多數流於形式,許多重大活動現場周邊不見救護車待命,「韓國梨泰院踩踏事故並未帶給政府太多借鏡」。另外,媒體出現似是而非的報導,讀者缺乏媒體識讀能力而妄下「誰叫你們愛玩、都是去吸毒」評語,這些批評讓傷者家屬雪上加霜。
對愛敏感 曾陷不值得被愛想法
「身體意象不滿預測憂鬱及創傷後壓力症狀」是簡苑玲碩士論文題目,也是她自我療癒歷程,擁有臨床心理師及性諮商師的她,談起在大三時被認識的長輩騙到汽車旅館性侵,深陷「他說我很漂亮,所以是我的錯嗎?沒激烈反抗所以不算強暴?」等被害迷思,之後又碰到八仙事件,讓她有「不值得被愛」想法,甚至「對愛敏感」,迄今仍無法與交往七年的男友四目相接。
「不確定是創傷讓我無法輕鬆,還是我死抓著創傷不放,我應停止用創傷來描述自己嗎?希望是一部分,痛苦是一部分,涵容所有一切…」直到最近,她仍不時透過文字釐清內在的自己。
簡苑玲未參加消基會團體訟訴,選擇與其他十四人委託律師處理,一審判決活動主辦單位要賠一千四百多萬元,但迄今都沒拿到,反而付出上百萬元律師及裁判費。她說,八仙不僅是房東,也有聯合經營事實,是粉塵派對的既得利益者,就算刑事無罪,民事也應該賠,會持續為自己及其他傷友爭取公平正義。
塵爆事件將屆滿十周年,簡苑玲正籌備傷者派對,她說「你們(網友)說我們愛玩,我們就玩給你們看;我們要用最開朗自信的笑聲,回應社會可憐及活該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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