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無期刑?藍委:壓縮判死空間
為平衡憲法法庭判決後,實質限縮死刑的問題,法務部預備於七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專案報告上,提出研擬推出「無期徒刑分級制」。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表示憂心,倘未來訂定特殊無期徒刑,會更壓縮法院判處死刑的空間,台灣真的就「實質廢死」了。
根據法務部報告,將修法保障精障者人權,只要行為人在犯罪時、審判中甚至定讞後,有精神疾病或心智缺陷,皆不得判處、執行死刑,另為平衡死刑條件限縮,法務部將修法提高無期徒刑假釋門檻,訂定「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說,他從去年開始早在推動無期徒刑分級制和「提高徒刑上限」,法務部說法看似跟他的主張差不多,盼法務部盡速送來草案。
吳宗憲表示,法務部的觀念是為了實質廢死,但他認為死刑、無期徒刑應並存,加重無期徒刑以及徒刑,補足死刑跟現行「廿五年無期徒刑得假釋」之間的空白,讓選擇不光是廿五年得假釋後,下一個即為死刑。
李彥秀說,「提高假釋門檻的特殊無期徒刑」或「更長期有期徒刑」,其實是在民眾的不信任下,試圖作為「實質廢死」的緩衝或配套,延長惡性重大、罪無可逭罪犯的實質服刑期間,自廢監所的教化功能。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表示,在台灣作為死刑替代刑罰手段的無期徒刑,早已形同虛設,經統計二○一三年至二○二二年無期徒刑受刑人假釋出獄人數為六百五十七人,在監執行時間平均只有十七點九年,讓人民對司法感到不信任、甚至絕望。
民眾黨團認為,若無期徒刑作為死刑的配套方案,應確實被執行,不該被輕易假釋,使刑罰徒具形式,因此已提案修正刑法部分條文,表示賦予法院於宣告無期徒刑時,得參採外國「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立法例子,不放任台灣司法對犯罪懲治、處遇徒具形式,不讓社會正義淪為空話。至於法務部修法專案報告其他部分,黨團將會再開會討論。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大法官釋憲死刑合憲,依憲判的內容進行修法,就是立院職責,願意朝野一起努力,精進司法配套。例如避免冤獄、防堵犯罪人逃避刑責、研議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強化終身監禁的制度配套,都可以開放朝野對話,一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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