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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訴法覆議失敗 柯建銘談下一步:先暫時處分再釋憲
立法院否決行政院所提「憲法訴訟法」覆議案,擬今天送出覆議案咨文,據推估,賴總統最遲須在23日公布、新法最晚25日生效。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今重申會遵守憲法,覆議失敗後,法律將經行政院長副署、總統公告,他也強調「未來一定要暫時處分再釋憲」。
柯建銘解釋,「憲法訴訟法」前身是「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立法院若要釋憲,必須3分之1立委同意,法律通過就可以釋憲,也就是說,過去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即便總統還未公告,立法院即可聲請釋憲,針對法律將來可能造成的疑義,請大法官解釋。
柯建銘續指,但民進黨曾在馬政府時期,只剩下27席立委,無法聲請釋憲,2015年他提案修正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將釋憲門檻降為4分之1,以及立委不能當大法官。
至於改制成「憲法訴訟法」後,柯建銘強調,第43條寫得很清楚,未來流程「一定要暫時處分再釋憲」,國會職權修法時就先開暫時處分庭,暫時處分裁判通過以後,再經憲法法庭裁判,上次就走這個路,一定要有暫時處分的程序,沒有外界所稱的爭議,可以請國民黨御用學者陳長文、蘇永欽談談這問題。
至於是否擔心法律公告生效後,憲法法庭會因人數問題無法受理暫時處分和釋憲案?柯建銘未正面回應,他僅稱,所有憲法訴訟和憲法上的解釋,請國民黨最強的學者陳長文、蘇永欽、李念祖、葉慶元出來跟他辯論,不要躲起來,要出來解釋。
柯建銘也不滿指出,他昨天連續打了三通電話給立法院長韓國瑜,詢問覆議結果何時送出,卻未獲回應,卻被媒體寫出來,「這種資訊可以這樣處理嗎」,有關立法院的大事,黨團詢問就該回答,怎麼可以躲起來、不接電話,再躲起來也躲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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