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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未擋憲訴法 「暫時處分將不受理」
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今日生效,依新法規定,憲法法庭須十名大法官才能評議、九人同意才能宣告違憲、作暫時處分,目前大法官僅八人,運作面臨阻礙。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十五日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與暫時處分,廿三日再遞暫時處分裁定陳情書,憲法法庭表示,大法官正依法處理中,尚未作出裁判。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憲訴法今生效後,會立刻約束大法官的最低評議人數須十人門檻,因此估計未來暫時處分將不受理裁定。
大法官們昨如常處理作業,但據了解,因至少三名大法官缺席,未開全體會員評議的大會。憲法法庭昨也未說明收案後是否「受理」,接下來九天春節假期,憲法法庭亦無加班計畫。
新修正的憲訴法規定,十名大法官才能開憲法法庭。除了審查庭剔除掉不受理案外,受理聲請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參與大法官過半數同意;未達同意人數,裁定不受理,此部分新、舊法門檻未改變。
翁曉玲表示,若是做成評議,不需十名大法官。但如受理暫時處分案,又要裁定暫時處分,一定要有十名大法官評議且九人同意。憲訴法今天生效後會立刻約束大法官的最低評議人數門檻,這樣情況下,大法官要做出裁定,估計會是不受理裁定。
翁曉玲說,倘要做成受理裁定,要裁定暫時處分前,還要召開言詞辯論庭,眼前也無任何動作,不會冒進的裁定暫時處分,因為這對大法官本身很傷,倘凍結該法案,只會讓大家認為大法官球員兼裁判。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為了不讓惡法侵害人民救濟的權利,民進黨團全方位因應,但大法官是否受理、如何審議,黨團無權置喙,呼籲各黨不要施壓。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表示,大家都在看民進黨是否仍想把大法官變禁臠,正解是賴總統趕快提出全民可接受的大法官人選,把大法官補齊,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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