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挺憲8判決? 廖福特:廢死應分二階段 現處限縮嚴謹範圍
立法院全院聯席委員會今天審議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劉靜怡人事同意權案。廖福特表示,以目前台灣社會有非常多民眾支持死刑,關於廢死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限縮到嚴謹的範圍,下一階段邁向廢除死刑;台灣社會處於第一個階段,未來在第二個階段,可透過社會討論來邁進。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表示,廖福特曾擔任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執行委員、逐步推動廢死小組成員,長期以來立場支持廢死,憲判字8號出來後,現在仍堅定支持廢死?
廖福特回應,憲判字第8號,要求死刑限縮最嚴重的犯罪,經過人權事務委員會解釋,最嚴重犯罪應該限縮於故意殺人的部分。在社會發生不幸事件,特別是嚴重犯罪,應該處罰加害者;另一方面,要建構被害人及家屬保護援助制度,現有的犯罪被害人制度要加強。
憲法法庭在今年9月20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司法院憲法法庭12位大法官宣告「死刑部分合憲」,但須限縮適用範圍,墊高了判處死刑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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