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財劃法分配指標失衡 財政部:恐擴大城鄉差距
藍白聯手,立法院三讀通過新版財劃法,財政部長莊翠雲23日表示,修法後,大幅增加中央釋出財源,危及中央財政穩健,也使中央調劑地方盈虛與推動各項重大建設能力受限,另,修正後水平分配偏重人口及營利事業營業額指標,將擴大城鄉差距。
行政院23日針對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召開說明記者會,由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主持,財政部長莊翠雲、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出席說明。
莊翠雲強調,倉促修法是貿然改變現有財政秩序,恐是另一個分配不均的開始,讓再次調整分配更為困難,財政部先前除了蒐集各地方政府對於分配指標的意見,也經過多次會議討論,在地方政府所提80多項分配指標中,僅餘3個尚待協商,而各指標權重分配均需進一步討論,逐步形成共識,使修法更合理推動。
財劃法分配分為「垂直分配」及「水平分配」。莊翠雲指出,近年中央積極支援地方財政,透過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計畫型補助款挹注地方財政,地方收支已由2012年短絀589億元,至2023年度賸餘高達648億元,財政大幅改善;2025年度中央支援地方1兆151億元,較2014年度5,486億元成長85%,修法再增釋3,753億元,衝擊中央施政能量。
再加上此次修法第30條規定,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編列,導致部分地方政府所獲配財源將超出歲出所需,也就是說,地方政府完全不需自籌財源,只要中央挹注就足以支應,地方政府則不積極努力於財政及籌措財源,恐為消化預算而支出浮濫,對於整體財政紀律將有不良影響。
另,莊翠雲表示,「水平分配」是各地方政府間分配,各地方工商發展條件、自然環境不同,因此其所能獲得財政及自籌財源存有極大差距,這次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財劃法修正案,水平分配權重45%偏重於人口,營利事業營業額占30%權重,兩項指標合計達到75%,同時部分分配指標語義不夠明確,甚至有邏輯性問題。
舉例來說,台北市修法前依指標分配數為570億元,修法後,分配數達687億;但其他地方如宜蘭縣14億元、苗栗縣36億元、南投縣15億元、台東縣3億元,城鄉差距的分配數差距之大,無法達到均衡地方發展及調劑財政盈虛功能。
若參考營利事業營業額權數調高,人口數分配權數又調高至45%,分配就更為有利。例如,新北市在修正前指標分配數為142億元,修正後分配數為549億元,直接拉大城鄉差距,且這次修法未考慮人口結構中65歲以上長者及14歲以下學童等特定族群的公共服務成本,無法合理反映地方財政需求。
莊翠雲強調,統籌分配稅款的功能在於調劑地方財政盈虛,實現區域均衡發展,這次修法未能全面落實該目標,無論是指標項目、分配權數或加權調整係數設計,均需進一步細緻討論、凝聚共識,未來財政部將持續會同主計總處共同審視此次修法對於中央施政窒礙之處,並期盼在後續推動修法時,充分納入地方政府意見,務求修法內容能更合理、有利於國家長遠發展,為全國各地創造更均衡的發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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