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財劃法 不應淪政治惡鬥犧牲品
財政收支劃分法曾被形容為「萬年優先法案」,廿五年來修法始終難跨出一步,資源分配是零和遊戲才是核心問題。行政部門在政治盤算下拒不提出修法草案,在野黨在資訊不對稱及時間壓力下不得不通過修法版本,但朝野除了相互指責,不思考如何解套恐更難善了。
這次修法,除了跳過逐條審議的討論過程遭質疑程序有問題,包括未做到錢權同時下放、未明訂生效日期恐引發中央和地方政府預算編列爭議、取消授權財政部訂分配辦法規定,甚至部分法條還出現矛盾,都是要面對的問題。
然而,在主計長陳淑姿、財政部長莊翠雲排排坐指責財劃法修法同時,不也應該想想當初國民黨、民眾黨在立法院推動修法時,行政院部門是如何被動與消極。
在野黨上半年就提出修法草案,執政黨態度卻是以拖待變;財政部直到八月才開始找縣市政府開會討論,表面上說是收攏地方歧見,實則是要避免被批評不作為。
財劃法攸關中央與地方資源分配,法案修與不修都是政治考量,在野黨推動修法和行政部門不提修法版本,都是政治算計下的產物。
眼看在野黨喊出年底前要通過財劃法修法是玩真的,行政院長卓榮泰才在表決前緊急找立法院長韓國瑜協商,甚至拋出將提政院版草案的折衷方案以換取暫緩表決,但藍綠討論財劃法從財委會吵到朝野協商,早已喪失互信基礎,藍營認為執政黨就是以拖待變,因此選擇走自己的路。
行政官員在財劃法修法三讀後才指法案窒礙難行,政大教授陳國樑因此質疑,政院不肯提完整的修法版本在先,當在黨野根據所提版本表決,富有專業的財主官員在朝野協商時又未盡提醒責任,不提修法草案有哪些疏漏,實在不應該;行政院不積極面對,不考慮修法生效後應該怎麼做,反而喊著要提救濟,實在令人遺憾。
財劃法既是國家根本大法,朝野都有責任和義務制定出完備法案,如果彼此還是滿嘴國計民生,實則充滿政治算計,這筆爛帳雙方都逃不了干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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