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查水表案 民政處長遭聲請羈押禁見

大罷免延燒,花蓮地檢署昨搜索花蓮縣政府民政處等5處,帶走處長明良臻等7名被告及5名證人,調查2月初的「查水表」事件。經檢察官複訊,明良臻遭聲請羈押禁見,副處長吳俊毅30萬元交保,花蓮市戶政所主任鍾威霆20萬元交保;4名戶政事務所人員,分別以2至3萬元交保。
明良臻昨晚9時45分左右送到地檢署,面帶微笑、手拿便當,未回應媒體提問,僅點頭致意,隨即進入署裡接受調查。據了解,明良臻等人已將手機資料刪除,導致調查受阻,已將手機透過科技方式還原資料,以釐清案情。
由於明良臻等3名主管疑似在引發爭議後,有串證、滅證的跡象,刪除手機相關訊息;加上檢方認為明良臻擁有實質影響力,恐對公務員施壓、串證,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花蓮地院將開庭審理。
昨天7名被告陸續被移送地檢署,依據違反選罷法、個資法等嫌疑,明良臻遭聲請羈押禁見,副處長吳俊毅30萬元交保,花蓮市戶政所主任鍾威霆20萬元交保,花蓮市戶政所陳姓秘書、蔡姓、王姓、辛姓等公務員分別以2萬到3萬元交保。
回顧案件緣由,罷團「微光花蓮」上月3日將第一階段罷免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連署提議書遞交中選會,同月5日起,陸續傳出民眾遭戶政人員登門「查水表」,確認連署書是否親簽,引發爭議。檢方3月10日收到高檢署檢舉資料及民眾告發後即分案調查,調查站蒐證1個半月,昨天檢調發動搜索。
中選會曾發文指出,戶政機關僅須在電腦系統上,針對提議書的戶籍登記資料查核即可,提議人資料是否有遭偽造等事項,是由選舉委員會寄發查對單辦理,並非由戶政機關人員查對。
縣議會昨13鄉鎮市戶政事務所主任等人,釐清查對連署人資料的合法流程,發現只需要透過電腦戶政系統核對資料,發現有異時在清冊上勾選再送回縣選委會,不需要實地登門拜訪親送查核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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