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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王大陸案...北市刑大2警員改列被告 涉公文書登載不實複訊交保

檢警偵辦藝人王大陸與富二代游翔閔教唆傷害案,驚見北市刑大疑涉洩密。今天指揮警政署政風室與北市刑大前往搜索,帶回隊長劉居榮及2名警員。檢察官複訊後以公文書登載不實罪嫌,將邱、林2名證人改列被告,分別諭知5萬、10萬元交保。
據了解,北市刑大偵查隊長劉居榮與邱姓、林姓2名警員,今天遭警政署政風室及北市刑大搜索,經偵訊後分別送至新北檢。邱、林2人下午以證人身分至新北檢接受檢察官複訊,不料晚間9時許雙雙被當庭改列被告。檢察官認為邱、林2人涉刑法第213條公文書登載不實罪嫌,各諭知5萬、10萬元交保。
而涉嫌洩密給游翔閔的北市刑大偵查隊長劉居榮,雖強調是誤傳給游翔閔,但警政署政風室偵訊後晚間7時將他移送新北檢。劉居榮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是誤傳個資給游翔閔時,神色凝重一語不發,隨即在警方陪同下進入新北檢等待檢察官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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