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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恢復軍審 嚇阻大於實質

賴清德總統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制度以因應中共對國軍的滲透及間諜活動威脅,國防部法律司長沈世偉昨表示,未來軍事審判將限於陸海空軍刑法規定的軍事犯罪,一般案件仍由司法機關辦理,雖很難說恢復軍審就一定能有效阻止相關案件,但應有幫助。
不過,淡江大學戰略所教授林穎佑認為,恢復軍事審判的嚇阻意義大於實質意義,賴政府此時宣布一系列措施,應該也有反制中共「反分裂國家法」廿周年的政治企圖。他說,這項措施或許對現役軍人有警惕效果,但中共對台滲透及共諜管道還有很多層面,恢復一年期義務役後的部隊管理問題才是恢復軍審制度更實際目的。
沈世偉表示,「軍事審判法」修法方向,未來現役軍人平時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有關之軍事犯罪才受軍事審判,第三編軍人一般犯罪案件仍由司法機關辦理,針對抗命、暴行犯上等攸關部隊管理運作也希望納入軍事審判。
另外,基於保障人權,未來會參考公設辯護人,建立全面辯護制,廢除階級管轄,無論階級的當事人在管轄法院或上訴法院都有公平對待。
恢復軍審制度能否杜絕及降低軍中共諜案頻率?沈世偉說,如何減少不應發生的案件,應在教育、部隊運作盡量宣導及預防,國防部會規劃完整配套;修訂軍事法院及檢察署組織法、建立軍法官人事評鑑制度、軍法官員額等細節還在規畫及徵詢意見階段,對於是否恢復軍事監獄,國防部雖有腹案,但還要和法界及其他機關討論。
賴總統表示,有現役、退役軍人被中國收買,出賣情報,甚至組建武裝力量,除了將恢復軍事審判制,為有效遏制現役及退役軍人各種嚴重打擊國軍士氣的爭議言行,已指示國防部研擬在陸海空軍刑法增訂「對敵人效忠表示」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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