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洪仲丘案促修法…賴總統宣布恢復軍事審判 洪慈庸發聲了

總統賴清德今天召開國安會議,會後宣布恢復軍事審判制度,當年促成軍事審判法修法的「洪仲丘事件」,洪仲丘之姊洪慈庸表示,軍審法當年的修法是為終止威權時期軍審留下的遺毒,如今賴清德總統要有條件針對「境外敵對勢力」重啟,配套務必要做足。
總統賴清德今天召開國安高層會議,會後召開記者會宣布,為因應國軍被中共滲透,檢討軍事審判法,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讓軍法官回到第一線,處理現役軍人洩密等軍事犯罪刑事案件,現役軍人觸犯軍事犯罪,將交由軍事審判。
前立委洪慈庸之弟洪仲丘,2013年7月3日,任陸軍義務役下士在禁閉室操練時死亡,引起社會關注,稱為「洪仲丘事件」。民間籌組「公民1985行動聯盟」發起公民運動,最後促使修正中華民國軍事審判法。洪仲丘事件當時促成軍事審判法修法,承平時期軍人審判從軍法體系部分移至司法體系。
洪慈庸今天表示,軍審法當年的修法是為了終止威權時期軍審留下的遺毒,如今賴清德總統要有條件針對「境外敵對勢力」重啟,配套務必要做足。
她說總統賴清德的「恢復軍審」,很多人問她看法,就如同2019年她曾對韓國瑜院長直指「台灣沒軍法」發表的看法一樣,她認為應該再次向大家重溫12年前軍審法修法的事實。
第一,事實面,「陸海空軍刑法」自1929年起實施,至今從未廢除,軍法一直存在;「軍事審判法」2013年三讀通過的結果,是軍人涉及刑事案件在非戰時回歸一般法院去做審理。
第二,當年的修法,是因為從威權時期以降,檢審不分與人權侵害不斷,已經累積了過多的冤案,卻從來沒有進行過有效的檢討。這與「軍隊管理現代化」是在同樣的趨勢之下發生的,目的之一,也包含是體質強健提升戰力。
第三,就她對現有資訊的了解,賴清德的宣布,在於「收買、洩密、滲透」的共諜案件,並與檢調司法機關協力處理「軍事犯罪」,而無普通刑事案件。
如果是涉及到外國軍事和情報力量介入、涉及我國重要國家安全,有重大的正當性和必要性,那未來也必須清楚框架軍事審判的適用範圍。
第四,依她了解,為了呼應當年修法的理由,此刻也會有配套的討論,包含,訂定軍事法官條例,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組織法等,但過往詬病的權力結構,包含「官官相護」問題如何解決?會不會因此與目的背道而馳?這仍是需要被解決的疑慮。
她說,謝謝大家的關心及詢問,雖然她已不在立委職務,不過她會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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