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又見比特犬傷人 養狗不管誰之過?

先說結論,狗有狗性,主人該負的責任不要推給狗。
比特犬傷人已經不是新聞,這次更誇張,同一隻狗竟可在11天咬人兩次。
3月6日,一名徐姓飼主駕車載比特犬行經北市文山區萬美街二段,停等紅燈時,據車主說法,比特犬疑似按到車窗開關,跳窗攻擊一名60歲黃姓機車騎士。該騎士大腿被咬傷,需接受清創治療。
3月17日,這隻比特犬再次跳窗攻擊停等紅燈的機車騎士,受害者右膝蓋被咬傷。飼主雖嘗試制止,但未能及時阻止攻擊。
第一次被咬傷的60歲騎士甚至要二次清創,可能影響未來的行走功能。北市動保處這才姍姍來遲,對飼主合計罰款20萬元,及沒入狗隻。
而飼主對這兩次事件的說法竟是,是狗兒自行開窗跳出咬人,姑且不論這個說法的真實性,車主犯的錯誤顯而易見,至少有三個錯。一是沒用狗繩拴住狗,二是未替凶猛的惡犬戴上口罩,三是未鎖上中控鎖控制門窗。這還不說比特犬跳下車狂咬機車騎士時,主人慢吞吞下車制止,放任受害者被咬得血流如注。
過去台灣對狗主人毫無規範,鄉間發生狗咬人的事件層出不窮,後來法令規定帶狗出來遛的時候必須使用狗繩,多少降低了惡犬傷人的頻率,至少在都市裡,多數狗主人能夠遵循規定。但還是有些飼主欠缺公德心,放任他的自家寵物成了「殺人武器」。
上述事件的狗主人顯然既沒在管法令,也未表現出傷人之後的愧疚感。飼主甚至在第一次事件後陳情,希望動保處不要沒入愛犬,聲稱比特犬如同家人。彷彿他的狗才是人,被咬的人就不是別人家心愛的家人。
按照現行規定,比特犬屬於具攻擊性的寵物,依規定應採取防護措施,如牽引繩不超過1.5公尺、佩戴口罩,此次事件的飼主顯然未遵守規範。
尤其是比特犬不同於一般家犬,其凶猛的特性,別說弱小的婦孺,連壯漢也難以抵擋。因此,自2022年起即被列為禁止飼養或輸入的動物,但禁令實施前已登記的犬隻可繼續飼養。這些還存在於社會上的比特犬,若主人不好好約束,無異於衝出牢籠的猛獸,隨時可能出沒傷人。
養狗不管誰之過?當然是人,包括狗主人及管理狗的動保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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